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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改革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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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的改革者认为,有必要掌握欧洲的思想和技术,否则,欧洲就会掌控他们。

奥斯曼人及其在埃及和突尼斯的自治属国开始改革他们的军队。他们很快意识到,为了支持现代化军队的开支,必须扩大国家的收入基础。因此,行政与经济领域也开始效仿欧洲的做法,以期带来经济繁荣与税收增长。欧洲资本家为他们的产品和机械寻找海外市场,在他们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欧洲技术被奥斯曼及其自治属国引进。素丹及突尼斯、开罗总督热衷于利用电报、轮船和铁路等现代欧洲技术,作为进步和发展的外在标志。然而,这些技术是昂贵的,随着伊斯坦布尔、开罗和突尼斯受过教育的精英们越来越担心他们的统治者挥霍无度,他们开始呼唤改革议程中缺失的宪法和议会。

改革的每一阶段都是为了在体制上加强奥斯曼帝国及其阿拉伯属国的实力,保护它们免受欧洲的入侵。对此,改革者们要失望了,因为在改革期间,奥斯曼世界越来越容易受到欧洲的渗透。起先是欧洲通过领事施压、贸易和资本投资施行的非正式控制,之后,随着突尼斯、奥斯曼政府和埃及先后未能兑现向外国债权人许下的资金承诺,欧洲的正式控制开始了。


奥斯曼帝国的改革始于1839年第二次埃及危机最严重的时期。素丹马哈穆德二世去世,他尚处青春期的儿子阿卜杜·迈吉德一世继位,这并不是宣布一项激进改革计划的好时机。然而,在穆罕默德·阿里的埃及军队迫近的威胁下,奥斯曼帝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欧洲的善意。为了确保欧洲对其领土和主权的保障,奥斯曼政府认为需要向欧洲列强表明,奥斯曼帝国是现代国家共同体中负责任的一员,能够遵循欧洲的治国标准。此外,曾在马哈穆德二世统治下工作的改革者,决心巩固在已故素丹任内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并促使他的继任者承诺继续推动改革。

这两个动机将塑造奥斯曼改革时代的特征:在公共关系上摆出姿态以赢取欧洲的支持,同时,真诚地投入改革以确保帝国在内外威胁下继续生存。1839年11月3日,奥斯曼外交大臣穆斯塔法·拉希德帕夏(Mustafa Reshid Pasha)代表阿卜杜·迈吉德一世,在伊斯坦布尔向受邀的奥斯曼和外国政要宣读改革法令。在那一天,奥斯曼进入了行政改革期。1839—1876年,奥斯曼帝国将奉行君主立宪制,拥有一个选举产生的议会。这一时期被称为“坦齐马特”(Tanzimat,字面义为“重新组织”)。

坦齐马特有三个重大里程碑:1839年改革法令、重申并延展1839年改革计划的1856年改革法令、1876年宪法。1839年和1856年的法令反映了奥斯曼改革者借鉴西方政治思想的程度。第一份法令提出了一个温和的三点改革计划:确保奥斯曼帝国所有臣民的“生命、荣誉和财产的绝对安全”;建立“常规的税收评估制度”;改革兵役制度,实行定期征兵和固定服役期限。6

1856年法令重申了1839年提出的改革,并将改革进程扩大到法庭和刑罚制度。身体刑罚将得到遏制,酷刑将被废除。该法令试图规范帝国财政,公开年度预算,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还呼吁金融体系现代化,建立现代银行体系,“以创造用来扩大财富来源的资金”,这是通过在帝国内部投资诸如修建道路、开凿运河等公共工程实现的。该法令总结道:“为实现这些目标,应当寻求利用欧洲科学、技术和资金的途径,并逐步践行。”7

然而,仅仅通过重大法令来回顾坦齐马特,还无法全面了解1839—1876年期间所推行的改革。19世纪中叶,奥斯曼国家和社会的主要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为了改革税基,确保未来的繁荣,政府开始定期进行人口普查,并引入新的土地登记制度,以个人所有制取代包税制,这更符合西方的私有财产概念。省级行政机构经历了彻底改革,形成了从诸如大马士革和巴格达等省会向下一直到村级的常规政府体系。

这些变革需要数千名受过现代技术教育的新官僚。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国家建立了仿效欧洲课程体系的新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网络,以培训公职人员。同样,帝国的法律经历了法典化,这是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旨在调和伊斯兰法与西方法典,从而使奥斯曼法律制度更符合欧洲法律的规范。

若改革只在较高层的政府展开,奥斯曼帝国的臣民就不会对坦齐马特感兴趣。在19世纪50和60年代,改革开始触及个人生活。国家想方设法将奥斯曼臣民的名字登记在册,但由于害怕税收和征兵,臣民们抵制政府的这一做法。家长们不送孩子上公立学校,因为他们担心,登记入学最终会把孩子送入军队。城镇居民尽可能地躲避人口普查官员,农民们尽可能地逃避土地登记。然而,随着官僚机构规模的扩大和效率的提高,帝国的臣民不得不屈从这项现代政府势在必行的举措:保持对国家居民及其财产的准确记录。

素丹同样受到了改革进程的影响,程度不亚于他的臣民。奥斯曼素丹的绝对权力被侵蚀,政治重心从素丹的宫殿转移到了帝国中央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大臣会议在政府中承担主要的立法和行政职责,大维齐尔成为政府首脑。素丹的角色被削减为仪式性与象征性的国家元首。1876年颁布的宪法将这一变革推向高潮,尽管素丹依然手握大权,但该宪法通过建立议会扩大了政治参与范围。此后37年中,奥斯曼专制主义被君主立宪制取代。


任何重大的改革计划都隐含风险,尤其是在外国思想介入的情况下。保守的奥斯曼穆斯林谴责坦齐马特将非伊斯兰的标新立异的做法引入国家和社会。事实证明,最具争议的问题是基督徒和犹太人的地位变化,在以逊尼派穆斯林为主体的奥斯曼社会中,他们一直是非穆斯林的少数群体。

在19世纪,欧洲列强越来越多地以少数民族权利为借口干涉奥斯曼帝国的事务。俄国为东正教提供保护,这是奥斯曼帝国最大的基督教群体。法国长期以来与黎巴嫩山的马龙派教会保持着特殊关系,并在19世纪对奥斯曼帝国所有天主教群体提供正式庇护。英国人与该地区的任何教会都没有历史联系。尽管如此,英国代表了犹太人、德鲁兹人以及聚集在阿拉伯世界新教传教士周围的少数皈依者的利益。只要奥斯曼帝国占据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欧洲列强就会用一切手段干涉奥斯曼事务。少数群体权利问题为列强提供了大量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奥斯曼人的机会。这样做,有时会给欧洲人和奥斯曼人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1851—1852年的“圣地争端”表明大国干涉会给各方都带来危险。天主教和希腊东正教的修士们在各自对巴勒斯坦基督教各圣地的权利和特权上存在分歧。作为回应,法国和俄国向伊斯坦布尔施压,要求给予他们各自庇护的群体以特权。奥斯曼人首先屈服于法国的压力,将伯利恒圣诞教堂的钥匙交给了天主教徒。俄国人决心为希腊东正教徒争取更大的权益,以免在法国人面前丢脸。但在奥斯曼帝国向俄国做出类似让步后,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派了一艘先进的螺旋桨战舰,沿着达达尼尔海峡,将法国大使送到伊斯坦布尔,并威胁称,如果奥斯曼政府不撤销给予受俄国庇护的东正教徒的特权,法国将轰炸奥斯曼帝国在北非的营地。当奥斯曼人向法国人屈服时,俄国人威胁要发动战争。1853年秋开始的奥斯曼帝国和俄国之间的战争恶化成1854—1855年间的克里米亚战争,英国和法国同沙俄间爆发暴力冲突,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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