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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了和平,触发了战争
《神圣罗马帝国的媾和》——1635年布拉格和谈时的传单
传单上画着皇帝和萨克森选帝侯,两人身穿礼服,作为缔约双方面对面地坐着。他们中间的两位女性形象象征着帝国与和平。这意味着,皇帝和选帝侯不仅在缔结双边和约,而且作为帝国的最高管理者建立了帝国的和平。这张传单仿佛预示了今后的发展。
1635年,皇帝费迪南二世和萨克森选帝侯约翰·格奥尔格签订了《布拉格和约》,这成为德意志帝国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在欧洲当时的情形下,这份德意志内部和约没能结束战争,战争紧接着进入了最后一个毁灭性的阶段。尽管如此,《布拉格和约》还是将瓦伦斯坦未竟的和平事业与最终成功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连接起来,是这场“战争的战争”里所有创新性和平举措中最杰出、最值得纪念的成果,给人们多方探索并进入新领域创造了条件。
与传统的条约相比,这份和约是一份缔造帝国和平的特殊和约。可见,战争危机确实富有创造才能,逼得政治家们采取全新的方法。
重建帝国和平
萨克森与古斯塔夫·阿道夫的结盟本就只是半个联盟,因为,萨克森手中同时还握着一张返回帝国的回程票。原因在于,瑞典与其他帝国诸侯签订的结盟协定中一些措辞,仿佛在质疑诸侯们帝国联合体成员的身份。与此相对照,萨克森签署的协定的政治表达较为谨慎,读起来更像一份为维持邦国和平而签订的纯粹军事交换的协议,如1631年的《科斯维希协定》(das Abkommen von Coswig)。协定中的措辞是,瑞典和萨克森联盟愿齐心协力对抗蒂利,但限制在“只有面临敌人侵犯之危险时”——这样的表达避免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术语。而对于奥克森斯切尔纳在国王死后赖以巩固瑞典政治的“海尔布琅同盟”,萨克森政界则敬而远之。加入瑞典德意志联邦是萨克森绝对不考虑的选项。萨克森选帝侯国不是一个寻常国家,而是帝国的成员和最重要的德意志帝国等级——相应地,它也是这么做的。萨克森只想在瑞典那里搭伙一阵子,直到朝廷受到痛苦但必要的军事教训。萨克森选帝侯不仅是德意志帝国中最后一个离开的,也是第一个回归的。
当瑞典帝国首相奥克森斯切尔纳致力于将新教帝国等级聚集在其周围,并尝试夺取宗教和帝国政治的领导地位时,萨克森选帝侯格奥尔格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皇帝此时被引入歧途,而一个被外国势力统治的帝国不可能真正成为他更好的选择。于是,格奥尔格选帝侯重新开启了与皇帝的外交官、中间人的接触和试探,而这些联络其实从来没有中断过。瑞典人试图提醒偏航的萨克森选帝侯要注意名誉,否则就控告他对联盟不忠,但德累斯顿的外交官却冷淡以对,声称联盟只是与古斯塔夫个人缔结的,古斯塔夫死后没有其他任何约定,萨克森方不再负有义务。
萨克森向皇帝靠拢,提出了一个不可妥协的条件,即要求皇帝废除《归还敕令》。当这一条在试探性谈判中得到认可时,和谈便得以成行,最后在上萨克森的易北河畔皮尔纳(Pirna an der Elbe)达成了初步和约。维也纳朝廷对“皮尔纳照会”稍作了改动,且撤回了部分被萨克森拒绝的修改条款。萨克森方面和解愿望强烈,人们也不愿意看到和谈失败。于是,1635年5月30日,皇帝费迪南二世与萨克森选帝侯约翰·格奥尔格一世在布拉格缔结了和约。
在三十年战争时期,《布拉格和约》对和平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它既不能被归入国际法范畴,也不能被归入帝国法范畴。这是一份双边条约,结束了缔约双方未宣战的战争状态,但签约的一方是没有主权的萨克森,所以它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和约。它也不是帝国会议上磋商并通过的和约,同样也不是像《奥格斯堡宗教和约》那样由专门委员会认证的和约。它不是与统治者握手言和的叛乱者的投降条约,而是将同一级别的对手美化成权利平等的双方。然而,这份和约中不仅有针对缔约方萨克森选帝侯国的条款,也涉及所有新教帝国等级和整个帝国。相应地,其他与皇帝发生冲突的帝国等级也被要求加入《布拉格和约》,除去少数例外,大多数帝国等级顺利地照做了。这样一来,萨克森选帝侯国不仅为自己,也凭借选帝侯的地位和新教帝国等级之首的威望合法地代表整个帝国,与皇帝签订了和约。一开始,皇帝费迪南只愿和萨克森选帝侯国单独缔约,孤立帝国内的其他敌人,但德累斯顿人不同意,他们坚持两两签订帝国和约,并一力贯彻。这样的状况超出了所有的帝国法律,因此不得不作为战争灾难中无判例的紧急措施合法化了。事实上,为拯救帝国宪法,人们已经违反了帝国宪法。
这是萨克森选帝侯的特殊和约。他的初衷是,尽可能不受阻碍地接纳尽可能多的需要赦免的帝国等级,从而扩大和平的范围。这是一种新型的和平协定。在以前的战争冲突中,区域扩张的趋势是致命的,此时却起到了促进和平的作用。虽说和平进程未能在接踵而来的欧洲各国中推进,但帝国内部的和平得以恢复。而两人面对面策划和谈一事,则经由当时的印刷媒体呈现在公众面前。萨克森选帝侯国取得了自《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以来最大的和平成就,这一功绩也在一幅展现《布拉格和约》的铜版画中,通过直观的图像语言得到了生动的体现:戴着皇冠的“皇帝”(Caesar)和身着选帝侯礼服的“萨克索”(Saxo)分别坐在以女性形象出现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右侧和左侧,她脚下是手执棕榈叶拂尘的象征和平的“帕克斯”(Pax)(1)。这表达得再清楚不过了。如果人们翻阅一下和约的文本,或许能读出更多的含义。
和约文本中基本上是促进帝国统一的语言,强调了两位负责此事的君主。这不是简单的皇帝和选帝侯之间的合作,而是帝国的“首脑”与“神圣罗马帝国的主要支柱”的合作——这是对选帝侯褒扬性的尊称,他们在“这么多长期存在的战争”之后在帝国重新建立“稳固的和平”。与战前时期较为平和的语言不同,人们现在必须将帝国从最终的灭亡中拯救出来。和平条约为国家及其人民的利益服务,最重要的是,为了帝国的利益和“德意志民族的荣耀”一次又一次地服务。在和约的文本中,帝国得到了充满感情色彩的语句的支撑,如“期盼已久的、亲爱的德意志民族祖国的和平”,其煽情程度较之《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更甚。祖国始终是那个全德意志的祖国,德意志民族则成了帝国统一的补充概念和交互概念,而帝国的传统称谓“神圣”或“罗马”则逐渐淡薄、退场。人们乐意为之努力的、帝国成员间原有的德意志“信任”应当得到恢复,为此,皇帝信誓旦旦地承诺,除了权利和宪法外,还要保护“自由”和“特权”,而作为回报,选帝侯和帝国等级应“向一切有罪之人传播恭顺的尊敬、荣誉、顺从、爱和忠诚”。因此,围绕皇帝和帝国的补充说辞充满了高辨识度的主导概念,从语言上支撑了帝国内的和平。
《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中的教派伙伴关系,有利于与帝国相关概念的形塑和宗教规则的程式化,与之不同的是,《布拉格和约》中萨克森选帝侯作为新教阵营的首领以及皇帝作为天主教首领的地位被降低了——只有一点未能达成,即萨克森始终坚定不移地致力于争取最优条件(Lieblingspetitum),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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