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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冤假错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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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中央五个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9月17日,中共中央批准上述方案并下发贯彻执行。文件下达后,全国各地开始着手右派的复查改正工作。10月17日,中央组成五部复查改正右派工作办公室,领导全国改正工作事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地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全国范围的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进展迅速,到同年11月中旬全部完成。复查改正错划右派的工作,到1980年底基本结束,对错划的55万多人的右派问题进行复查改正,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安排了工作和生活。改正错划右派,获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不仅解除了几十万人的精神负担,而且调动了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取得了很好效果。有的群众说,只有共产党才能有这样的勇气,实事求是,改正错误。有的人在被平反后作诗言志:“冬寒喜睹腊梅花,老树逢春发嫩芽。欲献余年效微力,添砖加瓦建中华。”这一阶段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仅仅是个起步,进展迟缓,没有触及许多大案要案。第二阶段,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随着党的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深入,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也进一步开展,从19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到党的十二大,进入全面纠正冤假错案工作的阶段。19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揭开了全面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序幕。为了开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1月10日~12月5日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会议刚开始,以陈云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提出,为迅速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必须首先正确解决大批冤假错案问题。12日,陈云在东北组的发言中指出:“对有些遗留问题,影响大或者涉及面广的问题,是需要由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的。”接着他提出了为薄一波等61人平反,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和关于陶铸、彭德怀的结论等6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党内外关注的重大问题一经提出,就引起强烈反响,会议气氛随之活跃。各组发言的重点很快集中到平反冤假错案上来,特别是“天安门事件”,几乎各组都提出应尽快平反。在这种情况下,11月14日的《北京日报》刊登了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经中央批准的决定,宣布: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完全是出于对周总理的怀念,出于对“四人帮”的深切痛恨,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15日,新华社以“‘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的标题对此进行了报道。对于会上提出的其他一些重大错案的平反问题,与会同志指出,最好在工作重点转移之前,中央就把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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