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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建设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一五”时期我国工业基本建设规模同财力、物力和技术力量矛盾很大,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围绕“156项”建设,5年内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694个,建成的455个;1956年初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基建会议将建设项目追加到745个,建成的追加到477个;几个月以后,又将建设项目追加到800个,建成项目追加到500多个。实际实施的结果是:5年内施工的工矿企业达1万个以上,其中限额以上的单位有921个,并已有537个限额以上单位全部或部分投入生产,平均每两天就有一个限额以上工矿建设单位开工,平均每周就有两个限额以上工矿建设单位投入生产。5年内新增加的工业固定资产价值达197亿元,为旧中国原有全部工业固定资产的154%。然而,当时的国力承受不了这样的规模和速度,以致1956年国民经济一度出现全面紧张。为了解决这些尖锐的矛盾,国家决定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削减非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中主要力量进行重点建设。在财力方面,国家将“一五”时期财政总收入的191%,集中使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在物资方面,国家采取集中管理的办法,将70%~90%的钢材、水泥、木材等重要的物资优先供应重点工程建设。在人才方面,国家从各条战线抽调上万名优秀干部,充实加强工业部门和重点企业的领导,同时通过动员工程技术人员专业对口归队和组织短期培训、轮训、出国学习等方式,以及从高等学校培养等途径,以壮大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因此,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二)艰苦创业的精神要长期坚持。在“156项”建设过程中,建设者们为了用有限的资金办更多的事,为国家节约资金,开展了全面的、经常性的增产节约运动,大力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一而再、再而三地同各种铺张浪费现象作斗争。在财力、物力十分紧张的条件下,尽力压缩非生产性建设,削减可建又可不建的项目,保证重点工程的建设。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努力加强计划、设计、管理、核算、验收等工作,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从而为国家节约了大量投资。 “一五”计划时期,我国的工业建设大军在十分艰难困苦的条件下,抢时间,争速度,使多项工程建设都提前完成,在新中国的建设史上写下了可歌可泣的篇章。“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又快、又好、又省”以及“勤俭建国”是“一五”计划期间我国工业建设的基本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工业建设者们的基本精神风貌。勤俭建国的基本原则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保证了我国“一五”计划各项指标的胜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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