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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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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自1955年初被押到公安部,关押了11年后才判决。为什么“被长期搁置,并没有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理”(杨尚昆语)?原因较复杂。除因扬帆死不认“罪”又找不到有力证据定不了案的原因外,重要原因还是由于江青不能满足自己的打算而横加干预,故长期难以结案。高饶事件牵出“饶、潘、扬反革命集团案”1955年,全国党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作《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在这个过程中,风云骤变,不仅高、饶问题“逐步升级”,最后来了个180度的大转折:会议一致同意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后对高、饶问题所采取的措施,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但将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改为同高岗一样“永远开除党籍”。经毛主席“拍板”,认定饶犯有反革命罪,指示公安部在1955年4月1日将他逮捕入狱。3天后,又牵出所谓“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又把饶漱石列为首犯来查究。杨尚昆在晚年回忆中,讲述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大变化的来龙去脉。其一,饶漱石闹翻案,激起了众怒。1954年底前后,饶漱石突然一反其沉默寡言的常态,闹翻案。饶的翻案行为把代表们惹火了。其二,扬帆案件,火上浇油。全国党代表会议上印发的材料中,有一件是揭发扬帆在上海解放初期主持镇反,搞“以特反特”,“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的,其中好些事涉及饶漱石。其三,潘汉年的“交待”,引发更大“爆炸”。1955年3月下旬,当全国党代表会议的议程进入“高、饶问题”后,一些受到高、饶影响或和高、饶问题有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或交待。毛主席对此表示充分肯定。潘汉年受到很大震动,他想到:自己同扬帆、饶漱石都有过工作联系;在所谓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的问题上,自己作为分管政法、情报工作的副市长当然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到上海同李士群联系时,李借故把他骗到南京,用劫持的手段拉他去见汪精卫,这件事他在回到根据地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向组织上报告过,现在说明问题很困难。经过反复考虑,他在全国党代表会议闭幕的第二天,即1955年4月2日,带着写好的材料去向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报告,并请他将那份材料转呈中央。陈毅大吃一惊,感到事关重大,安慰了潘几句,便匆匆将潘的交待材料亲自送到中南海给毛主席。毛主席看过材料后大为震怒,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作出立即逮捕潘汉年的决定,在4月3日责成公安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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