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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弗洛伊德的人格分析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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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压制的性冲动同时存在的基础之上的,而对象则将主体的一部分自恋性自我力比多引向它自身”〔378〕。性是爱的真理。因而对爱情现象的解释必须首先基于性本能。从心理学上讲,人类两性之恋始于人对两性分异的完全自觉,它是人步入青春期意识到两性差异和性选择之后所必定产生的心理现象。〔379〕但是,幼儿的性欲自潜伏期开始便实际影响其人格的发展。个人在孩提时代所受的文化压抑和教育(以家庭为主),逐渐编织了重重阻挠性本能自发发泄的网络,使他在漫长的发泄与反发泄之对抗中历尽磨炼,最终使原始的性本能皈依于社会文化本能,自发性本能皈依于规范性本能。弗洛伊德说:人的“规范性本能于某一特定方向的力量主要奠基于孩提时代,必须借助教育之助,牺牲错乱的性冲动,才能完成”〔380〕。

然而,性本能的这种文化改变是以压抑人性的自然倾向为代价的。弗洛伊德认为,社会文明或文化均建立在压抑性本能并使之转移既定目标的基础上。性压抑是各种心理病症的主要根源,也是人格变态和性禁欲主义产生的心理根源。性变态和人格变态使人的性爱行为往往夹杂着侵略性和征服欲,进而出现虐待狂或受虐狂的反人性情形。文化对人的性欲和性爱的压抑或规范并不是自然合理的,因为,“文化要求生活在同一社会里的人在性生活行为上都得遵守同样的行为方式,原是不公平的——这种行为规范,有的人天性适合,遵守起来毫无困难,有的人在精神上却要付出很大的牺牲;不过,事实上由于道德戒律常被漠视,这种不公平的情形倒也不很严重”〔381〕。所以,“我们不可能拥护传统的性道德,……我们不难证明人世间的所谓道德律所要求的牺牲,常常超出它本身的价值;所谓道德的行为既不免于虚伪,也难免于呆板”〔382〕,弗洛伊德尤其批判了基督教的性道德,认为它是一种十足的苦行僧式的禁欲主义与变态利己主义的混合。因为它一方面贬低性爱,另一方面却又拼命拔高爱情的精神价值,以极端逆反的形式来追求性爱。

如此看来,弗洛伊德堪称一位极端泛性论者和反文化论者了。但问题并不如此简单。从根本上说,弗洛伊德确实是泛性论者。他不仅把性本能视作一切心理现象的本原,而且也把它视作一切文化现象的动因,一切文化创造都是人类性本能力量转化和升华的结果。“这样涓涓不绝的性本能拥有一个明显的特色,便是当它受阻时……能够转移其目标而无损其程度,因而为‘文化’带来巨大的能源。这样地脱离原生的目标,凭着强弱不一的心理联系,攀缘附会于其他事物的能力,便叫做升华作用(sublimation)。”〔383〕文化压抑性本能,使性本能改变目标,这是弗洛伊德对文化的责难。〔384〕但他又认为性本能也创造了文化,仿佛从米开朗基罗的雕塑和贝多芬的音乐中,我们看到或听到的不是人类天才的智慧和灵感,而是生命之性本能的升华,这又是他对性与文化之关系的反面认可。因之我们似乎又不能以泛性论或反文化主义来简单地指责弗洛伊德。

12.2.4 本自·自我·超我——人格心理分析

在弗洛伊德的全部伦理思想中,占据中心地位的是其人格理论。这一理论是他临近晚年提出来的,其意在于修缮他早期关于无意识和本能理论中的泛性主义片面性,同时将精神分析从心理学扩展到社会文化和伦理的宏观领域,以期建立一种元心理学理论体系。比较一下,在弗洛伊德的早期思想中,占核心地位的概念是梦、无意识和性本能,而晚期理论中,无意识等概念已不再突出,取而代之的是本我等概念。在早期,他用以描述人的心理状态的基本思路是梦或无意识→性→本能。〔385〕其中,“无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三个概念又是他分析人的精神世界结构的三个基本层面;至后期,弗洛伊德更多地集中于对心理人格的动态分析,“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代替了上述三个概念而成为这种分析的基本支撑点。这些前后的变化,正是弗洛伊德从狭隘的心理世界步入整个人的精神(人格)世界的标志。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心灵包含三个基本领域: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人的潜意识的代名词,又称“伊底”。据弗洛伊德本人说,“伊底”一词是他受一位名叫格洛德克(G. Groddeck)的心理学家的提示,从尼采那里借用而来的。〔386〕伊底或本我是人格的基层领域。它如同“一大锅沸腾汹涌的兴奋”,激荡不已,本能是它精力的源泉;“无组织无统一意志”是它存在的本质;无时间观念是它存在的特征;追求本能满足和快乐感受是它唯一的目的。〔387〕因此,本我“不知道价值、善恶和道德”,只知唯乐是图。“唯乐原则”(the pleasure-principle)是它遵循的唯一原则。所以,它表现的人格部分完全是纯情绪的、冲动的、非理性的。儿童是这种人格形象的典型。但本我又是人格的基础,它是人基本的心理实在,是人格心理过程中的“原发过程”。这一过程构成的心理世界为整个心理活动提供了最基本的“心理能”。然则,本我的运动因原发心理的无序和非理性而显得极不确定,它易于发泄而不受其所选择和发泄对象的属性限制。因而它或放荡不羁,或遭受外界毁灭性打击,以至于成为心理症和人格精神痛苦的渊薮。这就需要更高人格的维护和照料,人格第二层次——自我便应运而生。

所谓自我,是每一个人都具有的“一个心理过程的连贯组织”〔388〕。它既是本我的一部分,又超出了本我的范畴。就前者而论,两者都属于自我我向的心理世界;就后一方面而言,自我又超出本我,处于本我与外界之间以保护本我。自我与外界的关系“尤其是自我的特点,自我以外界消息供给伊底,从而挽救了它,不然,假若伊底力求满足其本能而完全不顾强大的外力,便难免于灭亡了。”自我“依据唯实原则(the reality-principle),……自我为了伊底的利益控制它的运动的通路,并在欲望及动作之间插入思想的缓和因素,并利用记忆中储存的经验,从而推翻了唯乐原则,而代之以唯实原则。……唯实原则则保证较满意的安全和成功”〔389〕。可见,自我是人格心理的继发过程,它由心理发展到知觉,然后进至记忆、思维、语言和行动。通过这些活动方式,自我一方面给本我提供必要的外界信息,使之免于盲动;另一方面又调整和保护本我的冲动,使之在免于灭顶之灾的前提下获得满足。所以,心理的继发过程乃是思想与理智的过程,也是使本我的心理图影成为现实的过程,它决定了自我的主要功能是将人格之内在心理与外在现实结合起来。因之,自我又是人格构成中的“行政机构”,执行着指导、调节的职能。唯实原则是其活动的基本方针,但它“并不是要放弃最终获得愉快的目的,而是要求和实行暂缓实现这种满足,要求暂时放弃许多实现这种满足的可能性,暂时容忍不愉快的存在,以此作为通向获得愉快的漫长而曲折的道路的一个中间步骤”〔390〕。因而,唯实原则是理智的、求实的和谨慎的人格表现,其人格形象是心理趋于成熟的青年。

然而,自我究竟还是本我的一部分。虽然“自我代表理性和审慎,……伊底则代表不驯服的激情”〔391〕,但从心理动力学的观点来看,自我仍是软弱的。因为它的心理能量依赖本我的供给,其选择或精力发泄(cathexis)也依本我的要求。故而,自我又依赖于本我,它的首要任务就是为本我服务。因此,自我并不是独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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