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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波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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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走了其中的数千名阿拉伯人与巴基斯坦人。北方联盟本已将敌人逼入绝境,最终却扑了个空。[1]

托拉博拉一役以后,战火又烧到了沙希科特的山谷里。正是在这个地方,驻阿美军第一次遭遇了重大伤亡。一架直升机不幸失事,导致8名士兵身亡。当时我正在白沙瓦的一家宾馆里,通过屋里的大屏幕卫星电视了解到事件的来龙去脉。房间里的电视频道有五六十个,从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到半岛电视台,再到当地的新闻频道,几乎都对这场战役投入了百分之百的关注,取代了日常的板球和足球比赛节目。

一个最近跨越边境来到巴基斯坦的阿富汗村民坐在我身旁,敬畏地盯着电视问道:“这些伟大的将军是谁?”

“这些人不是将军,只是普通的士兵。”我告诉他。

他感到迷惑不解:“我们村每天都有人被杀。有时候,一天就有十几人丧生,但从没有上过新闻。你肯定搞错了吧!这些人里面肯定有什么重要人物。”

沙希科特的塔利班分子抵抗得尤为激烈。不过,一周之后,他们仍然没逃过败亡的命运。3月18日,美军司令汤米·弗兰克斯(Tommy Franks)宣布主要战斗已经结束,美国取得了胜利。看来,阿富汗这片“帝国的坟场”也没有那么邪性,美国人轻轻松松就征服了这里。当然,仍有数千名美军会在边境“扫荡”塔利班残余。现在,波恩计划可以实施了。

支尔格大会定于6月召开。按照美国人的安排,大会将会非常顺利。前国王查希尔已经表示,他不会试图复辟。作为交换,北方联盟的领袖拉巴尼也声称无意竞逐任何职位。如此一来,总统一职只为卡尔扎伊虚位以待。温文尔雅的国际人士哈米德·卡尔扎伊即将成为阿富汗过渡政府的总统。

本来一切都已安排妥当,支尔格大会之前的那个星期,却又闹出了一些乱子。查希尔国王的一位孙子向媒体表示,其实国王殿下本想为阿富汗作出更大的贡献。第二天,喀布尔的墙上贴满了拉巴尼的海报,发出了不寒而栗的信号,如果查希尔参选,他会奉陪到底。如此一来,喀布尔街头可能会喋血一片,相关的剧情,在1992年就已经上演过。哈利勒扎德出面平息事态,并且成功了。查希尔称他被误解了,拉巴尼的海报也消失了。6月11日,支尔格大会如期开幕,进展顺利。一切都是那么顺利。

但一切实在太过顺利了。真正的支尔格大会通常要持续数天,大家为了一点利益不断争辩、不断妥协。会议结果从来都是未知的,而最后作出的决定则代表了一个实际的、来之不易的共识。可是,这次会议尚未开幕,结果就已明了。大家都知道美国人选择了卡尔扎伊,他就一定能够当选。美其名曰支尔格大会,其实不过是一场政治秀。

既然是大选,形式自然要完备。除卡尔扎伊之外,他们还安排了另外两位候选人。其中一人是女权主义活动家玛苏达·贾拉尔(Masooda Jalal),她在会上呼吁大家团结起来保护妇女权益。出于礼貌,一些代表用选票支持她。另一位候选人是诗人纳代(Nedai),他表示要为阿富汗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因为流程需要,他也获得了一些选票。回首往事,纳代说,他早就知道无望当选,但是,仅有一名候选人的民主选举实在不像话,正因如此,他才自告奋勇“陪跑”,这么做只是为了帮助建立民主。这是一种非常勇敢的姿态,真的。

时至今日,阿富汗人都在纳闷美国人为什么要百般排挤前国王查希尔,要知道,他是全国唯一可信的和解象征。曾经的喀布尔大学经济学教授沙姆斯告诉我,当年他若有机会角逐总统宝座,就会宣布全力支持美国的干预行动,然后告诉议会,一旦当选,会把所有权力移交给议会真正需要的前国王。沙姆斯认为自己的这番表态会带来大量的支持,将压倒美国支持卡尔扎伊的计划。他的计划虽然听起来很狡猾,不过,沙姆斯和政治圈根本沾不上边,更别提进入支尔格大会,竞选总统。支尔格大会已经确立了卡尔扎伊的合法地位,其程序就如把艾哈迈德·沙阿推上王位一般。按理说,大家都该对卡尔扎伊的权威毫无疑义,可是,许多阿富汗人认为,美国人操纵下的议会根本不能算数,猜忌的种子在那次会议上已经种下。

根据波恩计划,卡尔扎伊组织了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宪法。2003年12月,宪法草案成形。随后,政府再次召开支尔格会议审议宪法草案。这一次,美国人倒没有多加干涉,会场变得混乱。来自西部边境省份的年轻女代表马拉赖·乔亚甚至站起来,指责身边这些大胡子老头都是军阀与战犯,认为这些人应该被送上军事法庭,而不是堂而皇之地参与国政,对阿富汗的未来指手画脚。对方也不示弱,连连叫着“妓女”,把乔亚赶了下去。

接下来的一个月,国内各派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宪法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为求妥协,最终的定稿自然问题很多,不少条款语焉不详,有些地方又过分烦琐。例如,宣布前国王查希尔为“国父”,但这一规定很快就随着这位老人的去世而变得毫无意义。宪法多次宣布阿富汗是一个“伊斯兰共和国”,禁止任何与伊斯兰教法相抵触的法律,它明确规定,男女都是自由的,保障女性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工作权和(免费的)受教育权。这些都与阿曼努拉时代的问题遥相呼应,还试图用同样的方式解决问题。

根据宪法,阿富汗议会分上、下两院,下院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上院则由总统亲自任命。总统任期五年,同一个人最多只能连任两届。除非总统认为国家需要,有必要继续执政,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连任两届以上。

总统与议会都可以制定法律,但如果议会不批准,总统提出的法律就不能颁布施行,除非总统认为这是为了国家利益绝对必要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这样做。

新宪法出台的时候,我问了在加州的阿富汗朋友对此有何看法。阿拉美达一所大学的行政人员穆斯塔法·博帕尔表示:“如果能够带来十年的和平,我会很高兴的。我只要十年。”看来,大家对宪法的要求实在不高。

其实,阿富汗的真正问题不是宪法能否提供适当的机制,而是阿富汗人是否会接受宪法。电影制作人塔玛拉·古尔德(Tamara Gould)拍摄纪录片《国家的地狱》(A Hell of a Nation)期间,曾就宪法问题采访当地一名男子。达里语中,“宪法”与“基本法”乃是同一个词。男子摇了摇头,“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基本法?”他笑道,“我们已经有了,我们的基本法就是沙里亚法。”此言一出,其他人都“咯咯”地笑了起来。是啊,基本法,阿富汗早已有之,这些外国人为什么还要多此一问呢?

尽管如此,波恩计划一开始还算顺利,2004年秋天的总统选举非常成功。选举前,联合国曾经请了不少当地人为选举造势,进行选民登记。宣传团队中有不少妇女,她们深入偏僻的乡村,去和那里的人们解释什么是选举。我的堂姐扎希达曾与一个团队一起工作,农村女性对于选举的高昂热情让她印象深刻。她记得,有位妇女激动地说:“我要让我丈夫多拿一些选票,能拿多少就拿多少!选举那天,我什么都不做,就要不断投票。”

最终,登记的选民超过1200万人,其中的75万人来自巴基斯坦的难民营。当时阿富汗的人口有3000万,其中57%是未成年人(按照选举法,未满18周岁不能参与投票)。因此,1200万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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