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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艾哈迈德·沙阿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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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问题时才会召开。支尔格无法通过简单的表决作出决定,而是必须讨论到所有成员都达成共识。这是解除未来冲突的一种方式,因为简单投票作出的决定,可能使多数人获得胜利而少数人闷闷不乐,任何这样的不满都会在看似无关的情况下爆发。因此,大家必须在支尔格上达成一致意见。传统上,支尔格的每个成员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是,支尔格一旦作出决定,所有成员都不能再有异议。

马利克由支尔格选举产生。不过,他的权威与他从声望、家资和社会地位中获得的非正式权威是分不开的。所谓选举,不过是公推一位声望最高的人物而已。乡村的规模实在太小,成员之间太过熟悉,一切内部事务都可以约定俗成。马利克确实有一些正式的职责:他要负责处理与外部势力的关系,他们可能是邻近城镇的强人、部落首领,甚至还有国王(如果有的话)。有时候,村庄需要直接向国王缴纳实物税。征税的职责自然需要马利克出面完成,所得的物品则会转交给国王派出的代理人。[4]

除了马利克,每个村庄还至少拥有一名毛拉(mullah)。毛拉是伊斯兰教的基层神职人员,他们不是“圣人”,拥有妻子、儿女,可能也拥有土地,参加战争,他们并不比村里其他任何人更圣洁。他们只是粗通文墨,读过几遍《古兰经》,知晓一些宗教法规而已。他们监督人一生中有关宗教的各种仪式。例如,孩子降生,毛拉会被召唤,他要对着婴儿轻轻念诵《古兰经》。如此一来,孩子才会被正式认作穆斯林。村里的丧仪,毛拉也不能缺席。棺椁下葬的时候,需要他在一旁祈祷;安葬完毕,毛拉还得带领人们念诵《古兰经》,向死者致以最后的敬意。婚姻大事也需要毛拉在场。婚礼自不待言,双方家长议定合同的时候,毛拉也须在一旁相陪——请别吃惊,在阿富汗的乡村社会,婚姻绝非男女爱情的结果,而更像是家族间的一笔生意。

祷告的时候,特别是早晨和日落的时候,毛拉会登上宣礼塔(如果没有宣礼塔,毛拉会站在一处显眼的屋顶),高声祷唱宣礼词,提醒人们祷告时间到了。规模稍大的村庄,则会安排一位宣礼人(muezzin)协助毛拉。可想而知,这位宣礼员一定中气十足、嗓音洪亮。

每个村庄都有类似清真寺的地方,那是礼拜五聚礼、日常昏礼、传统节日及支尔格大会的聚集地,也是旅行者的落脚地。看管清真寺也是毛拉的职责之一,但并不是每位毛拉都有自己的清真寺需要照看。有幸驻寺的毛拉被称为伊玛目(imam)。人们聚集礼拜的时候,伊玛目要负责领拜,他站在前面,保持着和大家一样的姿势,朝向麦加方向鞠躬祷告,伊玛目高声诵读《古兰经》,其他人则轻声地念诵。整个礼拜仪式由伊玛目负责调控,他会适时高喊“真主伟大”(Allahu Akbar),提醒大家适时地端立、跪坐、俯卧和鞠躬。总之,毛拉就像宗教机械师,他在一个充满宗教信仰的世界里照顾着日常生活的细节,在这里,宗教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除此之外,毛拉其实并没有什么独特地位可言。

其实,很多阿富汗人想象中的毛拉,往往是一些喜欢恶作剧的无赖之徒,因为毛拉·纳斯鲁丁(Mullah Nasruddin)的传说实在太过深入人心。纳斯鲁丁是个虚构人物,也是各种幽默民间轶事的主角。一次,邻居想要借纳斯鲁丁家的驴,纳斯鲁丁却满心不愿意。为此,他只能信口雌黄:“不好意思,我家的驴昨晚已经死了。”不巧的是,屋后的驴正好嘶鸣起来。“这是什么声音?”邻居问道,“亲爱的毛拉,你家的驴肯定活得好好的,我刚才明明听见它在叫。”“那又怎么样?”纳斯鲁丁面不改色,“你是相信一头驴的话,还是愿意相信毛拉?”

另一种漫游乡村世界的人物是达拉克(dalak),他们负责处理日常生活中许多不太愉快但必要的细节。达拉克虽非宗教人物,但他们的日常工作却与宗教息息相关。男孩小时候都要例行割礼,达拉克就是那个操刀的人。达拉克还从事拔牙、理发等各种个人服务。他们居无定所,在一个个家庭之间辗转借住,走到哪里,就睡在哪里,食物也来自人家的馈赠。乡村社会(大多数阿富汗人的生活环境)有严格的公私领域之分。公共世界只有男性,家庭则属于私人领域,个中情况外人难得一窥究竟,唯有达拉克可以在公私领域之间游走穿梭。他们知道每个家庭的私密细节,因为他们处理的是最私人的事情。各种闲言碎语,他们没少听闻,并总能毫不吝惜地再将其传扬出去。因此,达拉克也算是乡村社会的新闻媒介。哪户人家有女待字闺中,哪户人家的男孩已到了婚娶的年纪,这类消息达拉克最是清楚不过。因此,他们还能替人做媒。由于达拉克常常走村串乡,掌握的资源比起一般媒人更为广泛,所以许多人家也乐得让他们做媒,从中撮合。[5]

对于各种专业人物,乡村社会也分出等级,排好了座次。达拉克与毛拉同样居于最低等级。在他们之上,还有好些更受敬重的人物。米拉布(mirab,水资源仲裁人)便是其中之一。村庄之间若是出现与水相关的纠葛,须由他们出面调停解难,其话语权很不一般。阿富汗干旱少雨,沙漠广布,水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地位最高的是大毛拉(mawlawi,宗教学者),是非常受人尊敬的人物,深得众人爱戴。卡兹(qazi,法官)是最杰出的宗教人物,但并不是每个村庄都有一位卡兹。家庭内部纠纷全由家长调解,家族内部的纠纷由部族处理,村庄之间出现诸如谋杀或盗窃之类的案件,则交由支尔格解决。卡兹有资格裁决复杂的案件,因为他们作为学者和虔诚的教徒赢得了广泛的声誉。

有些公案可能涉及对某些法律问题进行微妙的宗教解释,卡兹处理起来也会觉得力有不逮。遇上这种情况,他可以与穆夫提(mufti)进行磋商。穆夫提是声誉极高的宗教学者,由于深得民众信任,他们拥有签发法特瓦(fatwa,对教法的解释)的权力。这并不是对特定条件的判决,而是对法律作出裁决。由此可见,这里的法律来自宗教经典和古代圣徒的神学著作,而并非出自政府意志,也不是来自任何民选机构、政党、豪强、军阀,任何个人都无力改变法律的内容。统治者想要获取合法地位,必须得到穆夫提与卡兹的支持,它本质上是一个非常保守的系统。

生活在乡村,货币不是必需品,村民之间甚至无须以物易物,这里的伦常关系冲淡了劳动交易。毕竟一个村子里,人人都互为亲戚——父与子、舅与甥、叔公与侄孙,亲戚之间总有一些必须承担的相互义务。[6]身处其中,每个人都要安守本分,同时,也能享受亲人提供的庇护。晚辈要孝敬长辈,年轻女性得服从家中年长的女性。

女性掌握着某些领域的控制权,男性通常不进行干涉。采购食物、管教孩子的事情由女性定夺。她们还要代表家族议定婚约,为了礼金讨价还价。不过,总体而言,男性的地位凌驾于女性之上。即便是在女人掌控的领域,最终的决定权还是掌握在男性手中。在乡村共和国里,有领主,有臣民,人们身在其中,各安其位,每个人按照社会的期望做事,同时也被赋予相应的权利。

阿富汗的村庄几乎都能自给自足。他们自己生产粮食,制作木工,缝制鞋子,给马匹钉上马蹄掌(如果有马的话)。女性们纺纱织布做衣服,在自家的院子里烹煮食物、烘烤馕饼——每户人家都有烤炉,因此,女性大可不必为此抛头露面。她们还会将鲜奶发酵成黄油或干酪,将酸奶干燥后制成令人垂涎的克鲁特(q’r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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