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视域下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路径研究
时间:2023-03-27 10:57:57
梁知博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西安 710061)
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实践举措,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切实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探索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路径。
一、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价值追求及工作总抓手
法治社会要求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法律化,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社会成员处理个人事务遵法、参与公共事务依法,形成事事有法(规)可依,事事依法有序、和谐的局面。
(一)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价值追求
1.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实践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各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是全民的自觉行动。理论的生命力在于指导实践。既要从文本上弄懂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理论精髓,更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思想转化为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以法治社会建设的成就衡量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程度。
2.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既是2035年远景目标的内容,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法治国家不可能在真空中建设,必须立足客观存在的社会环境。只有整个社会成员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形成浓厚的法治社会环境,才有利于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只有不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逐步提升、扩充保障公民权利的程度和范围,激发其创造力,才能不断为法治国家建设积蓄人才、贡献智慧。从时间维度上看,现在距离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仅有十多年时间,法治社会建设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刻不容缓。
3.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是保障和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幸福生活不仅指社会成员衣、食、住、行有保障,而且包括对社会稳定、权利保障、诚信友爱、人人平等、和谐有序等法治层面内容的需求。因此,习近平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1],并要求“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
(二)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及工作总抓手
法治社会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千头万绪,如法规(规约)建设、组织建设、诚信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网络治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等,归纳起来,主要是两个问题:建设什么样的法治社会以及怎么样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社会,工作总抓手回答了怎样建设法治社会,二者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即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内在包含了建设法治社会的路径或者说工作总抓手。为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删繁就简,牢牢抓住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即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总抓手。全民守法①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全民守法建设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总抓手。
1.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社会是由家庭、组织、个人等构成。个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无个人就无组织,也无由个人和组织构成的社会,故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在每一个个人。按照《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的表述,法治社会的理想模样是形成一个“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按《纲要》总体目标要求,到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应当“‘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3]。深入研究前后二者的关系,后者(总体目标)是达成前者(理想模样)的手段,“理想模样”才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即法治社会是“全民守法”的社会。无论是《纲要》阐述的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还是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其内在本质和要求都是全民守法。只要全民自觉守法、信仰法治,人人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社会就有公平正义、稳定秩序,权利就有保障,即只要人人守法,就能达成《纲要》中所描述的法治社会样态。因此,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是否建成的显著标志。
2.全民守法建设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总抓手。如何建设法治社会,其中心工作是什么?实际上法治社会建设欲达成的主要目标已经内含了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即以全民守法建设为工作中心,其它如规则建设、诚信建设、建立纠纷调处机制等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全民守法建设,以全民守法建设统领法治社会的其它建设。无论是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还是加强权利保护、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等,又或者为全民守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对全民守法提出要求,均可以概括为全民守法路径建设,其核心价值与最终目的在于引导社会主体遵守法律。从学界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研究来看,重点集中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和内容等方面,而对路径建设所欲达到的目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因此,我们既要低头踏实研究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也要抬头盯紧目标,牢牢抓住全民守法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以目标引领路径建设,紧抓全民守法建设这个法治社会建设的工作总抓手。
二、全民守法建设的内在逻辑
全民守法建设的核心在于引导公民形成自觉的守法习惯。公民的守法习惯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各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逐渐养成的,有其内在逻辑根据。
(一)公民守法习惯养成的阻滞因素
1.法治传统缺乏。我国社会有着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发展史,始终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特权为主导是其主要特征,虽有法律,但无法治,法治传统缺乏,法律不过是特权阶级维护统治、剥削人民的工具。有学者认为:“我国是一个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家,在社会转型时期,封建主义特权思想还很严重,等级观念,官本位意识在某些人的观念和思想中还有重要的地位。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注重个人角色权威、忽视制度权威、轻视法律的现象在某些党员领导干部中依然存在。”[4]
2.人治传统根深蒂固。皇权主导的特权思想必然导致人治,人治是我国传统历史文化的主轴,没有民主,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政干部之所以没有树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观念,造成极坏影响,与人治传统密不可分。实践中,个别政府部门抱着“维稳”怕乱的心态,遵循“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以息事宁人的人治思
提醒您:因为《“利益”视域下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路径研究》一文较长还有下一页,点击下面数字可以进行阅读!
《“利益”视域下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路径研究》在线阅读地址:“利益”视域下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路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