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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强国抑或独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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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希米亚之建国


建构国家的第一种可能性是:建立一个庞大如欧洲的囊括所有人的国家。因为人们的政治理想始终是建立一个政治上大一统的国家,基于基督教、大帝国或君主政体等概念,而这些概念最初均坚持普世主义传统。在代代相传的等级秩序规则中,欧洲看起来像一座金字塔。金字塔尖的位置常有争议,但当这个位置有人占据时,就算是两个政权并立也会被视为无政府状态。哈布斯堡家族作为皇位的所有者和一半欧洲疆土的统治者,也试图以这个位置为落脚点,建立一个欧洲国家。这是皇帝查理五世根据纲领性概念“普世君主制”(Monarchia universalis)衍生出的构想。当时,查理五世统治着一个横跨全欧洲的、书信上的帝国(Briefimperium)(1),财政上依仗奥格斯堡富格尔家族的贷款,因此也不愿让人触及用于凝聚大帝国的宗教统一。普世主义的建国纲领并不像人们有时认为的那样失败得迅速而彻底,而是在哈布斯堡王室的王朝普世主义的合作分工中,以不同的形式继续下去。宣传性的地图将欧洲展示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女性形象,喜欢用西班牙比作加冕的头颅,而当时的皇都所在地波希米亚则是心脏。在三十年战争期间,中欧帝国和西属大西洋帝国这两条哈布斯堡王室血脉支系重新整合成统一的王室,作为亲密盟友携手参战。这便是1617年缔结的《奥尼亚特条约》(Oñate-Vertrag)(2)的意义所在。该条约是西班牙驻维也纳使者暗中商定的一份世袭协议,有利于未来的皇帝费迪南大公,并划分了各自的势力范围。当然,联盟作战的双方之间通常会产生摩擦,这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而且不同于其他欧洲上层贵族的家族纷争,这一联盟维持的时间超过三十年。我们可以从如下认知角度解释这一情况,即只有携手并进才能拥有普世主义的机会。在此次密切协商中,王朝普世主义反对所有处于哈布斯堡国家联合体的边缘、威胁着要脱离的邦国。难怪人们经常说西班牙“高高在上”(Superioridad(3)),说皇帝是绝对君主,并尤为强调哈布斯堡王朝的“普世君主制”(这在当时已受到热议)。事实上,这次战争是维护普世主义理想的又一次尝试,即在欧洲顶端建立王朝,由哈布斯堡家族领导。

另一方面,欧洲也已产生多国制(Mehrstaatlichkeit)的萌芽。与普世主义道路相反,该形式是自下而上地建立单个主权国家,主要由帝国等级发起。作为一个地区的代表,等级自身经历过国家化进程,但就像瑞士和尼德兰那样,它们已渐渐脱离了遥远的哈布斯堡王朝的普世统治。

此时,波希米亚人被牵扯了进来,后来演变成一场战争游戏。当波希米亚等级通过导演一场将皇帝的代表“掷出窗外”的象征事件来宣示其独立性时,他们早就对教会、财政和军队进行了多年类似国家的行政管理。唯其如此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紧接着要坚持不懈地争取谈判的解决方式,尽管领导人想要和解,但谈判未必符合各方利益。因为邦等级(Landstände)几乎是事实上的邦君。这一点首先体现在引起冲突的宗教问题上:通常邦君行使教会管理权,更确切地说,是“等级君主”的教会管理权,而特殊教会“波希米亚教会”(Confessio Bohemica)则如同享有特权的国教一般受到捍卫,使之免受哈布斯堡天主教的教派化入侵。其次,还体现在,波希米亚等级为了筹措军饷会自行行使税收权,因此,负责戍卫的军阀有时甚至反对自己的统治者。最后,这一点还体现在它的自治经历中,此前哈布斯堡动乱时曾成立过一个等级委员会,作为理事会承担政府的职能。而拥有宗教、战争和政府权力的波希米亚已经算是半个国家了,在埃格尔和谈失败后,剩下的唯一一条路就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国家。

除了与奥地利等级合作等种种大胆尝试外,波希米亚等级后来与传统上属于波希米亚王室的几个邦——摩拉维亚(Mähren)(4)、西里西亚以及卢萨蒂亚的等级联手,结成紧密的联盟,并着手自下而上建立一个共同的国家。就像拥有“瑞士同盟”的瑞士人一样,五个邦作为“波希米亚同盟”即将建立一个联邦制国家。该国家拥有在当时看来十分可观的400万居民(多于瑞士人口,比英格兰人口的一半要多),或许在欧洲中部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无论是掌握多种语言的德意志捷克等级政治家的语言多样性,还是其宗教差异性,都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无法阻止地区政治自治的意愿——这一点也与瑞士类似。波希米亚联邦宣称,费迪南二世取得国王的位置是非法的,并废黜了其邦君的头衔。波希米亚国王应当由等级进行自由选举(就像反复要求的那样),它不与任何王朝有关,其王权亦受到严格限制。“由上帝与和睦的等级赋予”,一枚纪念币上镌刻着这样的拉丁语铸文,而纪念币上画着五只象征联邦的手托起了王冠。这令人联想到东欧等级共和国(Ständerepublik)的国家形式,他们选举国王更像是装门面的,比如波兰,或者会联想到后来西方的君主立宪制。其原因是,在选举新国王前,波希米亚联邦的草创文件中就规定了上百条有关权限、职位、办公厅或国防等方面的要点和规则,已然具备了成文宪法的性质。

很长时间以来,胜利者的历史书写始终带有偏见,波希米亚起义被误认为是失败的“暴动”,捷克方面竟也将其误读为悲剧性的早期民族国家阶段,直到近期才有作者揭开了它在建立国家方面的成就。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成就在三十年战争时期就得到了全面的研究和承认,后被东欧问题专家约阿希姆·巴尔克(Joachim Bahlcke)重新发现,并加以发展。一套17世纪的丛书用学术语言拉丁语探讨了欧洲的邦国,其中,1634年的《波希米亚共和国》(Res Publica Bohemiae(5))单独成册,其作者即波希米亚移民帕维尔·斯特兰斯基(Pavel )(6)由此名声大噪。该册子多次再版,但直到18世纪才被译成德语,并添上了批判性的评论,可见当时几乎没有受到重视。斯特兰斯基对事件进行回顾,描述了一个制度上非常成熟的等级国家政权。这位理论家对严格的君主制政权和自下而上建立的政权进行了比较,认为后者在作决策时往往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即便如此,还是能创造出一个融合良好的统一国家。这是一个具有联邦性质的宪法模式,作为波希米亚的法律传统,该模式将1620年前后的事件合法化,并要求保持连贯性。然而,还有一份以专家鉴定作幌子的国家文书,其中探讨了新当选的波希米亚国王弗里德里希五世的机会,并就他必须如何做才能巩固统治,提供了建议。令人惊讶的是,这篇由沃尔夫冈·E. J. 韦伯发掘出来、翻译成德语并出版的论文,出自受过高等教育的奥格斯堡商行老板巴托洛梅乌丝·威尔赛(Bartholomäus Welser)之手,他在破产后进了债务监狱,显然,他利用了这段时间,沉湎于自己的创作天赋。更令人诧异的是,这篇多次出版的文章竟到了伟大的英国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处,并得到他的认可。但是,无论用等级还是多君主制的方式阐释,五邦融合建立国家同时产生了分离主义的后果。在完全独立制定宪法、废黜费迪南并选举新国王之后,波希米亚脱离哈布斯堡王朝的工序已完成,一个独立国家来到了世界上。然而,世界上没有哪个政治强国,会容忍其等级带领几个邦就这么脱离帝国,也没有哪个王朝允许一个世袭王位未经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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