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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萨克森发起的和平尝试未能阻止战争在帝国爆发。但是它也没能阻止一场宗教战争吗?事实上,帝国内部早就缔结了宗教和约。近代早期的“教派形成”(Konfessionsbildung)(10)在结构上限定了新教和天主教之间互不容忍,它们通过把《圣经》或各教会绝对化,将整个基督教真理为己所用,否认另一方的宗教存在权,实际上酿成了多场宗教战争。德意志民族的帝国则早早找到了维持和平的出路,用娴熟的手腕将宗教上无法解决的问题转移到了政治法律层面。1555年的奥格斯堡帝国会议通过了卓有成效的《永久和平条例》的重要实施细则,简单且高效地将围绕“分裂的宗教”的冲突纳入永久放弃使用暴力的范畴中。信仰新教和天主教的帝国等级与皇帝相互许诺,即使在宗教问题上也不进行暴力对抗或讨伐。由此,双重教派性上升到了宪法的高度,甚至比此后的单个帝国宗教法规还要重要。其基本准则是,每个邦国和政权具有宗教决定权,但受到宗教上举足轻重的帝国、帝国首脑及其共同承担责任的机构如帝国会议、帝国司法部门和帝国大区的保障和约束。立法将政治上的帝国和平置于宗教真理问题之上的做法,使得宗教基要主义意义上的宗教战争打不起来。根据帝国宪法和法律,这种可能性从一开始就被排除了。
事实上,《奥格斯堡宗教和约》被证明十分稳定且卓有成效。那时,一系列宗教战争在西欧大地上肆虐,仅法国就连续爆发了9场宗教战争,并随着圣巴多罗缪大屠杀(Massaker in der Bartholomäusnacht)(11)而陷入谷底。阿尔瓦(Alba)公爵在尼德兰进行血腥审判(12)产生了严重后果。西班牙无敌舰队衰落——英国人将此作为“宗教战争”的顶点而欢呼雀跃。而此时,恰恰是宗教改革之国和早早形成教派的国家正享受着和平,或只受到相对而言微不足道的干扰。这表明,在和平处理多教派问题方面,帝国要高明得多。
帝国史学家沃尔夫冈·布格多夫(Wolfgang Burgdorf)最近发现的《选举让步协议》(Wahlkapitulation)给很多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即该协议一点一点地规定了每位新皇帝不断调整、补充的义务和界线。其中一项规定曾将“教会保护者”的责任按照传统委托给教皇,而这已不再适用于宪法规定新教、天主教共存的神圣罗马帝国,但完全删去或许是一种侮辱。该怎么办呢?新教选帝侯不愿将保护义务托付给皇帝。又或者采用历法之争的经典套路:由于新教徒没有接受教皇1582年指定的格里高利历法改革,两种记载日期的方法则作为“旧历”和“新历”同时使用,就像一开始的新旧正字法那样。那么在跨教派的帝国文档中,哪种才是正统呢?人们用双重历法记了整整一百年。长远来看,这不是个令人满意的方法,却是个让天下太平的解决之法。
在这项由帝国负责的政策中,安抚性的语言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研究宗教改革的历史学家本特·约根森(Bent Jörgensen)不久前提出,在教会争论中曾有适用不同公众的多种语言层次,从充满斥责言辞的神学语言、平民主义语言到较为平和的、阐明帝国政策的语言,而帝国政策则允许各种各样的立场进行交流。最终,人们不能用“你们来了啊,你这群老异教徒!”这样的话与帝国会议的同事打招呼,也不能在用帝国文体书写的文本中提到“教皇派”和“反基督者”。这些双方都能接受的自我描述和他我描述本身就是一段历史。
在充满冲突的节点上,尽可能选择中立的、能够达成共识的词语的正面对应词,以促进帝国政治融合,强调并提升共同的价值观。奥格斯堡已在实现“德意志民族和平与安全”这一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建立了和平,政治安全概念则首次出现在一份有关宗教政治的帝国文件中。在“亲爱的祖国”和维持“原有信任”等情绪化表达的辅助下,这些套话在永不干涸的德意志官方语言和公文体语言中产生了长期影响,影响了三十年战争的准备阶段甚至更为久远的未来。就教派政治而言,帝国责任和无疑义的共同秩序话语,是以和平为导向的。既然萨克森政治家舍恩贝格的卡斯帕在三十年战争之前不久还提到了令全世界羡慕的、机构极其协调一致的“罗马帝国之和谐”(Harmonia Imperii Romani),那么人们不应当将舍恩贝格的话视为幻象,而应将其理解为艰难岁月里对和平的呼唤。这个时代的图像语言,比如超越教派与皇帝联盟的选帝侯,或者一位作为“日耳曼尼亚”被驱逐的女性形象,她手持帝国权杖,在战争与和平的立柱间用“爱”的纽带和“统一”的箭束为联邦帝国的凝聚而努力,体现了帝国一体化的和平理想。帝国的话语正是和平的话语。
为什么这个法律上被赋予了和平、帝国政治方面奉行和平至上价值体系的超教派的帝国会发动一场宗教战争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三十年战争一直被视为宗教战争,且人们总是优先这样理解。历史学家将其归咎于围绕《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解释纷争,并激发了一系列战争准备阶段的宗教政治冲突,这些冲突为战争的爆发创造了条件。一系列几乎已成经典的“前序冲突”始于1583年的所谓“科隆战争”(Der Kölnische Krieg)。在这场战争中,改宗新教的选帝侯——瓦尔德堡的格布哈德·特鲁赫泽斯(Gebhard Truchseß von Waldburg,1547—1601)遭到废黜,就像奥格斯堡针对教会邦国进行保护的特别条例所规定的那样。此后发生了三场冲突,即“斯特拉斯堡大教堂教士会之争”(Straßburger Kapitelstreit)、“马格德堡会议之争”(Magdeburger Sessionsstreit)、“四修道院之争”(Vierklösterstreit),那时候情形还不甚明朗,却为争取宗教统治权留下了悬念。最后,小城多瑙韦尔特(Donauwörth)发生的事件就完全不一样了:由于对具有挑衅意味的天主教游行进行了宗教干涉,该城市受到了帝国放逐令的惩罚,由公爵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执行,其惩罚之彻底令这个新教城市最终成为巴伐利亚的天主教城市。当然,这一事件确实不可预见,且人们只能抗议皇帝的违法行为,即皇帝委派其天主教盟友巴伐利亚公爵而非负责整个施瓦本行政区的新教公爵符腾堡公爵处理争端。所有这些事件,本质上都属于帝国政府日常事务中固有的法律纠纷,却对帝国机构的运作能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曾经经历了宗教改革时代的风暴、克服了更加棘手的难题且没有分崩离析的帝国,却因这些极其特殊的冲突而陷入了长达三十年的宗教战争,并因此而倾覆。
上文提到的几起冲突事件中,没有一起直接导致了三十年战争。这些事件中最早的(距离三十年战争爆发)已有35年,最近的也已经差不多10年了。如果有人把帝国比作火药桶,波希米亚的火花点燃了多年累积的宗教争端从而触发宗教战争,那么,此人应确保火药粉仍然干燥。一项最新研究怀疑,存在一条可预测的、符合逻辑的、不可避免的甚至是自动通向战争或帝国宗教战争的道路,其怀疑的理由颇为正当:因为这些萧墙之祸在战争爆发前的多年内已然平息,帝国的凝聚力远远强于预期,而且诸多难题也有望迎刃而解。
相互对立的宗教结盟是宗教战争难以破除的经典模式,即联盟和同盟。在帝国内部,为了各自的安全,这些特别的结盟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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