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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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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文明

苏美人创造了许多文明的开端,尤其是以城邦转化为王国的政治形式,或是宗教思想的奠基、国家司法、立法、军政制度或生活方式及文化的形式——技艺、楔形文字、文学等皆深刻地影响汉谟拉比的统治,我们将针对宗教上、政治上及社会上的动态而各别探讨。

宗教

对于苏美人而言,宗教是生活的中心。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宗教的起源,诸神们来自于宇宙,他们主要的神,分别为天神——阿努姆;地神——昂里勒;海神——埃阿,主要是以自然神为主。这些神祇中又创造了天体神,天体神主要掌管人类,如萨马什为太阳神、圣(sin)是月神、杜姆兹是阴界和每年复活的农神、伊什达尔(Ishtar)是金星神,宗教圣地位于尼布尔。在他们的文明时期,也一直流传着许多神话及传说,不论是充满魔力的伊什达尔神话,或描述英雄瑞勒加迈什(Gilgamesh)的史诗、昂里勒的宇宙神话,及杜姆兹的农业传说或伊加尔(Icare)和黄金时代的寓言,都能使我们更加了解当时的民情、习俗及文化思想。

政治

对于苏美的文明,最重要的阶段即乌胡卡瑞那、古萨尔贡王国(Sargon)及乌尔的第三王朝。此时,政治上的极大转变,即是政府开始摆脱原始组织形式,虽然还不能完全脱离宗教的皇室神学,但已使用了平等的法律,且因为南部的经济发达而提供了人民生活上的便利。

最早由城邦转化为国家的是在乌尔王朝,尤其在乌尔那姆和絮瑞勒王朝之时完成了苏美至阿卡德的统一。此时每一个城邦都有一位总督为王室官员,而中央的财税、公共工程及田产等,皆由专人管理。乌尔城则被建筑于多层塔楼的神庙及王宫附近,占地非常宽阔且出现大型的石造塔庙。

社会

苏美人已知大量使用铜器和陶器,并在农业、手工业和畜牧业有长足的进步及技术。他们已知十进位和六十进位法,也已相当普遍地将科学知识运用于日常生活中。

但土地私有制及城邦内的贫富差距相当大,因为王室和贵族的侵夺与剥削,无形之中使得农村土地日渐减少,且垄断于富豪之手,此导致了农民们因失去土地或无土地而形成与贵族间的抗争,并为各城邦间的奴隶、土地、水源等争夺战种下潜在因素。

巴比伦文明

汉谟拉比法典

虽然巴比伦的文化不像苏美文化一样具有独特性,但是它所造成的效应及影响则更加广泛,不仅在传播范围上较广,持续的时间也更长,最重要的是它向东方人传承了用苏美楔形文字传抄的阿卡德语,使得此种语文被持续保留直到公元前二千多年末期。

《汉谟拉比法典》于1902年在絮兹(Suse)被发现,它是人类历史上最具杰出贡献的文献之一,它不但是一部对乌胡卡瑞那及絮瑞苏美法典创作的汇编,也是对被征服地区人民的自然法及习惯法之编纂。

1902年发现另一项明显的事实,即是《汉谟拉比法典》不但比苏美法律更有系统,且比亚述的法令更有人性、更文明。

法典里的刑罚极为残酷及苛刻,但每个人所面对的是相同的,有如现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进步观,但是此种形式的裁决掌握于国家法官手中。此时,已知判决时需面对听取证人之陈述及誓言,充分地显示出已舍弃之前的神意裁判。虽然法律中条文公平而精确,但不能否认还是有令人诟病之处,例如在法典中,人民被分为三种阶级:自由人、次等人、下等人及奴隶。当罪行发生时,若受害者为自由人,法律则判定对方必须被报复;若受害者是下等人时,则被定以金钱赔偿了事,此为极不合乎人权平等的观念,也显示出阶级造成的不公平及奴隶的不自由和被剥削。

在婚姻方面,双方关系必须建立于“忠诚”二字之上,对通奸则施予残酷的惩罚,但只有丈夫才能提出离婚的要求。

巴比伦的经济有其特殊之处,但却隐约包含进步的自然资本主义形式。其经济以灌溉的农业经济为基础,而灌溉的事业是由国家的受利者来经营,或由一些承租人、次承租人向国家借贷租金。由此,国家间接享受到相当的利润,此时有许多国营事业,对粮食的征收及捐献品的处理也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国家累积了相当的财富,如金银饰品、宝石、大麦、小麦、椰枣、棉布、毛布、家禽等,以及各式各样的雕饰材料。国家积极地进行各种商业进口、买卖及建筑的石材运送开发。在地方贸易中,开放以物易物,并经由政府核定合格与否,再打上国家印记标明其价值。由于巴比伦经济的鼎盛及闪族商人的努力传播,逐渐使得巴比伦文明扩展至巴勒斯坦、爱琴海、希腊、叙利亚、小亚细亚及地中海世界。

巴比伦人的精神生活具有宗教倾向,但不同于埃及的是,巴比伦人的宗教思想消极,他们虽然也相信灵魂不死,但却认为人的死后生活是悲惨的,因此人们应在活着的时候尽情地享受快乐的生?,而不必为建造坟墓费事(这样的观念可由在乌尔挖掘出的公元前3000年的食品、首饰中窥知)。他们崇敬宇宙及自然现象之星体,如太阳、月亮等各种星体,并由于神与人同形之说,而打破了埃及的动物、植物、图腾崇拜及泛神论。

他们会因经常地恐惧魔力,而虔诚地祭祀神祇,但也促使神庙兴盛及将宗教交由国家管理。每一个城邦皆能拥有神庙及主神,例如西巴尔(Sippar)的萨玛什、乌尔的“圣”、尼布尔的昂里勤、乌胡克的阿努姆等,皆受到各邦人民的爱戴,并默允国王拥有神人同形之说,更达政教合一。

神庙圣殿的建造、塔楼的增修,也一直是国内的重大工程及神圣之事,人民从不擅自闯入神庙,借着祭司和神祇联系,而产生另一种权势之兴起,形成一种特殊的阶级。

巫术、占星术、星象学间接成为巴比伦的天文之母,相较于其他文明,此种文化却是巴比伦宗教精神中,流传最为久远的,深受其影响的加尔底亚人将之发扬光大,更精确地掌握大自然的力量。



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

外文部分

Ouvrages cités supra, p. 11.

P. Garelli, V. Nikiprowetzky, Le ProcheOrient asiatique, coll. Nouvelle Clio, Paris, 2e éd., 1974.

E. Drioton,G.Contenau,J.DuchesneGuillemin,Lesreligionsde lOrient ancien, Paris, 1957.

H. Schmkel, Sumer et la civilisation sumerienne, Paris, 1964.

G.Contenau,LaviequotidienneàBabyloneetenNésopotamie, Paris, 1950.

A. Parrot, Mari, capitale fabuleuse, Paris, 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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