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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高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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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具体政策在决策恢复高考的过程中,邓小平从尽快培养人才的大局出发,关心和爱护知识青年,千方百计为广大知识青年成长成才排忧解难。他亲自过问,制定了许多具体的政策。改变录取比例,扩大招生范围,为广大的社会知识青年上大学创造了条件。恢复高考,本来有特定的含义,主要指的是恢复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考试制度。但是,面对十年积压的数千万社会知识青年以及在校高中生质量不高的状况,根据邓小平的意见,1977年招生文件规定,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包括按政策留城而未分配工作的)、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录取比例,应届高中毕业生占招生总数的20%~30%,绝大多数生源来自社会。有了这个政策,十年积压的广大社会知识青年才有了上大学的机会。放宽招生年龄、婚姻限制,为老三届学生特别是大龄下乡青年上大学制定了特殊政策。 针对1966、1967两届高中毕业生大多已30岁左右,而且很多人都有了家室的状况,制定了特殊政策。1977年的招生文件特别规定:“对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并钻研有成绩或确有专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0岁,婚否不限(要注意招收1966、1967两届高中毕业生)。”1978年招生文件又明确规定年龄可放宽到30岁,并取消了其他限制。修改繁琐的政审条件,实行择优录取。 “文革”期间,以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审查,曾断送了多少有为青年的读书路。根据邓小平的指示,招生文件规定:招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政审“主要看本人政治思想表现”,政治思想表现的主要依据是:“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革命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根据新的招生规定,在1977年底,全国有570万青年参加了高校的招生考试。“文革”十年来,一大批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优秀青年,甚至是已届而立之年的1966、1967年的高中毕业生,终于得到了一次报考的机会。1978年报考人数增加到610万,招收新生40多万人,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学校招生人数的第三个高峰。1977、1978两届共录取68万名大学新生。这其中,大多数是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有才华的知识青年。这批人后来都是改革开放各个领域的骨干,如今已成为社会的中坚。这说明,邓小平当年决策恢复高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不朽之作。恢复高考,重新燃起了一个民族和国家崛起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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