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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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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1955年我国发生了一件震动全国的大案——“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潘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扬是上海市公安局第二任局长。这个案件的经过颇为曲折,尤其是扬帆蒙冤的缘由,可以说直到2001年9月群众出版社出版了由扬帆口述、丁兆甲执笔整理的《断桅扬帆》一书,才真正为世人所知。我们就从这儿开始说起。扬帆因江青诬陷被捕扬帆又名杨帆、杨凡,原名石蕴华。1939年5月,扬帆在新四军教导总队文化队担任政治指导员,新四军副军长(中共东南局书记)项英曾找他,了解当时在延安的江青(蓝苹)过去的情况。因为项英听到传说江青将与毛主席结婚,他认为毛泽东是党中央核心人物,出于政治责任感,也怕老战友“润之吃亏”,来找扬帆了解情况。扬帆在上海时,曾与江青前夫唐纳在“上海影评人协会”同事,常有交往,亲眼目睹唐纳备受蓝苹精神折磨后痛不欲生的惨状。扬帆将江青在上海的事如实相告,还把江青本人学识浅薄、好高谈阔论、好出风头、喜怒无常、极端自私、有时不顾一切、见利(名)思迁、翻脸不认人等个性与品质都如实告诉项英,也提到江青在上海曾经遭国民党拘捕的问题,并按项英的要求写成书面材料。这份材料由项英签发,电报中央,电报中说明是上海地下党员殷扬所提供。项英还加上“此人不宜与主席结婚”的意见。但这一材料报到中央时,江青与毛主席早在1938年11月就结婚了,这个电报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后来项英知道已经结婚,又直接给毛主席发了电报,请示:“如遇国民党人士询问此事,应如何回答?”毛泽东回电项英,大意是:“可以告诉他们,这属于个人生活问题,不值得大惊小怪。”这两次电报都被江青知道了,后来江青误说成是1938年殷扬两次发电报反对她同主席结婚。1952年扬帆患脑垂体瘤,经组织批准去苏联治病。在苏联期间,偶遇江青。江青当时愣了一下,觉得“面熟”。 扬帆补充介绍自己的情况:我在上海的名字叫殷扬,扬帆是我参加新四军后改的名。这一下使江青把殷扬和扬帆对上了号。他知道她30年代在上海的事,反对她和毛泽东结婚的材料就是他反映的。更使江青震惊和不安的是,现在她的这个“仇人”正位居上海市公安局长的要职。江青最担心1934年冬她在上海被捕自首的档案,解放后可能会被公安部门接收。当时审讯她并经手办理自首手续的特务黑大汉等人,解放后也可能被我公安机关逮捕。如落入扬帆之手,必将影响她的政治生命,这事非同小可。于是江青千方百计地算计着先下手来陷害扬帆,达到灭口的目的。扬帆自在苏联遇见江青后,他的处境就开始逐渐发生一系列明显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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