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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弗莱彻尔的境遇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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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境遇伦理学与“新道德运动”


20世纪以来,美国一直是西方宗教伦理学发展的中心地带。继人格主义和新正教伦理学派之后,又相继出现了以蒂利希、巴雷特等人为代表的宗教存在主义和以弗莱彻尔为代表的境遇伦理学。其中,境遇伦理学是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基督教“新道德运动”的产物,代表了美国和西方宗教伦理当代发展的最新趋势。

自19世纪末叶开始,基督教伦理开始其现代化改革历程。一方面它力求革新宗教内部的传统神学观念,达到与世俗人道主义和现代科学的和平共处;另一方面它紧紧把握两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为基督教伦理找到发挥其合法作用的空间。60年代的美国处于内外交困的动荡时期,印支战争的困境、国内的反战运动、黑人解放运动和各种人权运动此起彼伏,加之经济生活的不稳定,人们的不满情绪高涨,社会恶习泛起,人们的自我忧患加剧。这一社会境况为美国宗教伦理的新发展留下了广阔的余地,宗教存在主义和境遇伦理学正是在这种社会气候下生长起来的。

另一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一些主要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生物学、人体科学、医学等尤有突破,给人们的生活观念特别是道德观念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例如,生物基因工程的新成果不仅大大促进了生命科学的发展,也使人们对生命的价值、起源、性生活道德、家庭伦理等产生了许多新的认识(如堕胎、绝育、人工授精、器官移植、安乐死等等)。这些变化也波及宗教伦理学领域,甚至最早在宗教伦理学内部引起关注和争议。〔1〕由此形成了美国等地的一场所谓基督教“新道德”革命。境遇伦理学便是这场革命的重要理论产物。

应当指出,现代科技对伦理学的影响已经超出了纯理论方法的范畴,且对于当代宗教学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如果说,20世纪初的现代科技(以数学、物理学和数理逻辑为先导)对西方世俗伦理学的影响后果主要是方法论上的逻辑语言分析,因之导致了元伦理学的崛起的话,那么,60年代科技(以生物、医学、遗传工程、计算机等为主导)对当代宗教伦理学的影响,则不单是方法论上的,而且也是实质性道德观念上的。它不仅使宗教伦理学在方法论上由绝对主义倒向了相对主义,而且也在道德价值观念上发生了重大转变。例如,“爱”、“生命价值”、“性道德”等观念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解释。一些宗教道学家(如弗莱彻尔)甚至直接步入一些新科学道德的研究领域,对医学伦理、生命伦理展开了宗教性的研究。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基督教内部从20世纪60年代起出现了新道德的改革运动,它的最初表现形式就是境遇伦理学〔2〕,其实质是力图改变基督教伦理面对急剧变化的西方社会道德软弱无力的状况,重新审视基督教伦理的方法,用现代科技的最新成果武装神学伦理学,在理论观点上,尽量限制、放弃传统合法主义(一译“律法主义”)的宗教道德观,主张以爱为唯一的宗教道德原则,建立一种人格主义的、自由开放的相对主义宗教新道德。围绕这一中心,基督教神学家们各执己见,众说纷纭。其中,以拉姆色(P. Ramsey)为代表的保守派和以弗莱彻尔、罗宾逊(J. A. T. Robinson)为代表的革命派构成了这场争论的主要方面,弗莱彻尔的“境遇伦理学”在革新派中最为激进,影响最大。

拉姆色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宗教教授,曾在其代表作《基督教伦理学的行为与规则》一书中提出其“普遍规则的基督教伦理学”。他认为,基督教伦理诚然需要面对现实变化,对各种偶然或突变的道德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但更重要的是,它必须维护和建立自己一贯有效的普遍道德原则,唯如此才能更大范围地适应社会道德观念的新变化。传统律法主义固然过于狭隘和呆板,可这并不意味完全摒弃基督教的一般道德原则,更不能随境况变化而任意改变它们。基督教伦理原则的基础是爱,而不是境况。因此,拉姆色等人反对境遇伦理学。

与之相对,弗莱彻尔等人则主张依实际境况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基督教伦理原理,这是拯救现代宗教伦理之衰落命运的根本途径。不过,罗宾逊等人的境遇伦理学观点较为温和。他们认为,作为基督教伦理的最高原则,爱应当是绝对不变的,它是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特定境况中寻求行为之正确答案的最终根据,也是我们评价一切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所需要改变的不是爱的原则,而是基督教伦理的一些具体规则。但弗莱彻尔却主张,一切基督教伦理原则都应依实际境况的变化而不断修正。由此,他赞赏道德相对主义,甚至把自己的伦理学说称为以相对主义为战术、以实用主义为战略的道德观。

境遇伦理学的形成反映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道德状况极不稳定的实际特点,也一定程度上受到现代相对主义、存在主义和实用主义哲学的多重影响。一些研究者就曾指出,作为一种伦理学类型,境遇伦理学早在20世纪20年代詹姆斯、杜威的实用工具主义道德观中便已见端倪。在神学阵营内部,40年代的新正教伦理学家巴尔特、布龙纳,以及稍后的R. 尼布尔和宗教存在主义者蒂利希也都有过类似的思想,弗莱彻尔的境遇伦理学只不过是这一倾向历史地发展或臻于完备公开的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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