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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页,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1984。
〔14〕 [德]W. 文德尔班著:《哲学史教程》,德文版,681页,1924;转引自杜任之主编:《现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述评》(续集),35页,北京,三联书店,1983。
〔15〕 [英]H. 施耐德巴赫著:《1831—1933年的德国哲学》,英文版,169页。
〔16〕 李莉著:《当代西方伦理学流派》,192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17〕 [德]W. 文德尔班著:《哲学史教程》,德文版,681页。
〔18〕 [德]W. 文德尔班著:《哲学概念》,德文版,19页,1920。
〔19〕 同上书,254页。
〔20〕 [德]W. 文德尔班著:《哲学概念》,德文版,255页。
〔21〕 同上书,363页。
〔22〕 [德]H. 李凯尔特著:《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德文版,22、99页,1921。
〔23〕 同上书,91页。
〔24〕 [德]W. 施太格缪勒著:《当代哲学主流》(上卷),41~4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5〕 参见《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下卷,“胡塞尔”篇,69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
〔26〕 参见《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下卷,“胡塞尔”篇,125页。
〔27〕 [德]E. 胡塞尔著:《现象学的观念》,7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28〕 同上书,24页。
〔29〕 [德]E. 胡塞尔著:《哲学是一门严密科学》,见[美]Q. 劳尔编译:《现象学与哲学危机》,英文版,71~72页,纽约,1965。除括号内原有着重点外,其余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30〕 [德]E. 胡塞尔著:《现象学的观念》,11页。
〔31〕 [德]E. 胡塞尔著:《巴黎演讲》,P. 考斯特巴英译本,98页,海牙,1975。
〔32〕 [德]E. 胡塞尔著:《笛卡尔沉思》,D. 凯恩斯英译本,26页,海牙,1971。
〔33〕 西方有些研究者认为,胡塞尔的这种“超验自我”,有如东方哲学中的“真人”(Atman)、“菩萨”(Purusha)。参见[美]H. 巴恩斯著:《一种存在主义伦理学》,第八章;[德]E. 胡塞尔著:《巴黎演讲》,P. 考斯特巴英译本,“英译者序言”。
〔34〕 胡塞尔在其“超验自我”基点上建立的“自我学”(egology)也类似于一种“单子学”(monadology)。
〔35〕 [德]E. 胡塞尔著:《笛卡尔沉思》,D. 凯恩斯英译本,26页。
〔36〕 [德]E. 胡塞尔著:《理念》,英译本,246页。
〔37〕 [德]E. 胡塞尔著:《巴黎演讲》,P. 考斯特巴英译本,25页。
〔38〕 详见[德]E. 胡塞尔著:《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第一部分。
〔39〕 [德]E. 胡塞尔著:《笛卡尔沉思》,D. 凯恩斯英译本,90页。
〔40〕 同上书,107页。
〔41〕 [德]E. 胡塞尔著:《第一哲学》,载《哲学译丛》,第三、四期合刊,1966。译文略有改动。
〔42〕 参见[德]E. 胡塞尔著:《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70页。
〔43〕 同上书,58页。
〔44〕 [德]E. 胡塞尔著:《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5~6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45〕 [德]E. 胡塞尔著:《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8页。
〔46〕〔47〕 同上书,9页
〔48〕〔49〕 同上书,13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50〕 同上书,13页。
〔51〕 [德]E. 胡塞尔著:《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14页。
〔52〕 同上书,15页。
〔53〕 同上书,16页。
〔54〕 同上书,17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55〕 [德]E. 胡塞尔著:《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19~20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56〕 同上书,63页。
〔57〕 同上书,71页。
〔58〕 同上书,81页。
〔59〕 同上书,82页。
〔60〕 参见上书,97页。
〔61〕 [美]Q. 劳尔编译:《现象学与哲学危机》,英文版,192页。
〔62〕 参见[美]M. 纳坦逊(Maurice Natanson)著:《埃德蒙特·胡塞尔:负有无限使命的哲学家》,第八章、第九章,美国伊利诺伊西北大学出版社,1973。
〔63〕 [德]E. 胡塞尔著:《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21页。
〔64〕 [德]斯皮格伯格著:《现象学运动》,英文版,268页,海牙—波士顿—伦敦,1982。
〔65〕 转引自袁澍娟主编:《现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上卷,“舍勒”篇,595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66〕 参见[德]马克斯·舍勒著:《知识社会学》,“导论”(编者K. W. 斯狄克斯(K. W. Stikkers)所写),3页,英文版,伦敦,罗特利几-基冈·保尔出版公司,1980。
〔67〕 [德]保尔·哥特主编:《舍勒在现代哲学中的遭遇》,德文版,9页,波恩—慕尼黑,1975。
〔68〕 施太格缪勒认为,舍勒是把胡塞尔现象学付诸具体研究和实施的“第一个人”。参见[德]W. 施太格缪勒著:《当代哲学主流》(上卷),130页。
〔69〕 《二十世纪思想家》,英文版,501页,英国麦克米伦出版有限公司,1983。
〔70〕 该书名亦可译为《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和实质性的价值伦理学》。但根据著名舍勒研究家和翻译家、《舍勒全集》主编M. S. 弗林斯之见,“实质性”(material)一词易造成误解。就舍勒本意,是指与道德形式化伦理学相对立的、非形式的或有内容的价值伦理学,故译为“非形式的”更贴切些。参见该书M. S. 弗林斯、R. L. 冯克英译本“译者序言”(美国西北大学出版社,1973)。
〔71〕 [瑞士]I. M. 鲍亨斯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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