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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短暂的青春与天才的智慧
让-马利·居友(Jean-Marie Guyau, 1854—1888)是现代法国生命伦理学的先锋。他出生在法国的拉威(Lavai)。他的青春年华不足34载,然而,他丰富的伦理思想却充盈着深邃的见解和智慧的光芒,表现出异常丰富而系统的理论性,被西方许多学者誉为“天才的诗人哲学家”。
居友从小聪颖过人,由其叔父一手教育成人。17岁时便获得文学学士地位,19岁时就曾以《功利主义伦理学研究——从伊壁鸠鲁到英国学派》(Mémoire sur la moral utilitaire,depuis Epicure jusqúà l′Ecole anglaise)一文而荣获法兰西伦理与政治科学院的奖金。次年,居友被聘请为孔多塞中学的哲学教师,但因健康状况不佳,被迫辞退此事,转而把绝大多数时间投入到著书立说。居友思维敏捷,文笔空灵,是一位兼备文学形象与哲学思维、翻译与创作的诗人哲学家。他一生虽然短暂,但著译颇丰,其中,绝大部分著作是关于伦理学(史)的著作。
1875年,居友出版了第一部译著《埃皮特克手册》(Manueld' Epictéte),1878年发表《伊壁鸠鲁的伦理学及其同当代学说的关系》(La Moraled'Epicure et ses rapports avec les doctrines contemporaines),1879年,年仅25岁的居友就写作出版了《当代英国伦理学》(La Morale anglaise contemporaine);1881年出版《一个哲学家的诗》(Vers d'un philosophe),1885年出版最重要的伦理学代表作品《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Esquisse d'une morale sans obligation ni sanction)。除此以外,居友还发表了许多美学、艺术、教育和宗教等方面的著作。它们是:《当代美学问题》(1884年,Les Problémes d'Esthétique contemporaine),《未来无宗教说》(1886年,L'Irréligion de Pavenir),《从社会学观点看艺术》(1889年,L'Art au point du vue sociologique),以及《时代观念的创造》(1890年,La Genése de I'idée du temps)。后两本著作是居友逝世后出版的。这些著作中也都有一些伦理见解。
不难看出,居友是一位把短暂青春与丰富智慧集于一身的哲人。他是诗人,也是非凡的美学家;他是生命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更是法国生命伦理学的先导者。从其整个学术生平来看,伦理学是他关注的中心;而从整个生命伦理学流派来看,他的伦理思想又占有十分突出的先导地位。因此,把居友的伦理学作为生命伦理学派的典型代表之一,是理所当然的。
3.2.2 “三种假设”的超越
在《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一书的前言中,居友开宗明义地谈到,该书的目的是一种确定伦理学的“范围、程度和特有的科学道德概念之界限的尝试”。“它的价值不在于主张任何绝对的和形而上学的道德基础”〔171〕。在同一书的结论中,他又申述:“我们的目的是寻找一种无任何绝对义务和制裁的道德哲学”〔172〕。从这一目的出发,居友首先对各种试图证明道德义务的“教条主义道德”的企图展开了批判。他把这些企图归纳为三种假设:即乐观主义假设,悲观主义假设和自然冷漠的假设。
所谓“乐观主义假设”,是指西方古典伦理学中的一种道德乐观主义。居友认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亚派的芝诺,到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乃至康德的伦理学说,都主张一种道德乐观主义,“并试图建立一种符合这种世界观念的客观道德”〔173〕。这种绝对的客观道德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乐观主义,它或以天命(providence)、上帝为基础建立道德体系,或者把道德诉诸某种“不朽的假设”(如康德)。例如,基督教的道德就是以神圣的基督耶稣作为一种绝对的道德理想,然后借助于这种理想化的象征来设置其客观道德的。居友说:“基督本身为了能够存在,就需要人们相信现实和他所解释的苦难的凌辱。”事实上,这种假设却否认了客观绝对主义道德的前提,因为按照这种道德,一切神圣的东西都是善的,也就意味着任何非道德的东西都不存在,而为了使这一假设得以成立,却又把一切自然尘世的东西视作苦难和不幸。如此一来,就产生了一种矛盾:“如果贫困、痛苦、无知(神圣即精神上的贫穷!)和世界上的一切罪恶都不是真正的恶,而根本上只是自然的错误和荒谬性;那么,基督又怎能保持其作为一切美德的存在条件之理性特征呢?”〔174〕显然,以天命或神为道德的基础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它隐含着一种理想的绝对的道德乐观主义。而依居友所见,“这种绝对的乐观主义不仅不是道德的,而且毋宁是不道德的,因为它包含着对进步的否定。……如果存在的一切都是善的,就不必改变了”〔175〕。换句话说,乐观主义的道德假设从一种完善的理想出发,把一切都看得完美无瑕,这样,就在根本上否认了个人生命创造的必要性,仿佛生命的价值不需要主体的独立创造,而只需恪守某种神圣的观念。
乐观主义道德假设的另一个依据是所谓“不朽”,这种观念是一切宗教和理性主义的必然归宿。居友认为,不朽的观念与绝对的义务观念是密切联系的,它压抑和贬低个人生命的“实际价值”,使有限的个体在无限不朽的追求中变得微不足道;由此带来对人类生命自身的一切道德情感的漠视和对人生创造的无动于衷。值得庆幸的是,这种观念已遭到了许多人的反驳,居友把这些反驳概括为三种。
第一种反驳来自达尔文等人的生命进化学说,他们认为,个人仅仅是人类生命进化的一个部分或阶段,岂能有不朽的存在呢?第二种反驳则指出:“如果意志不朽,它们就会拥有一种优于自然的力量,并能够支配和征服它。”而根据不朽的假设,“生命就成了某种精神与自然的斗争,死亡便是胜利了。”〔176〕而这一结论又是多么荒唐:生命本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怎能超出或优于自然呢?第三种反驳则认为,不朽的假设乃是一种虚幻的推理,它从“我存在”(I am)中推出“我将存在”(I will be),这简直不可思议。居友指出,人是一种有限的生命存在,希望只在于活着的生命运动,不能够寄于未来虚幻的不朽。所以,不朽只是一种不可能性。他这样说道:“实际上,死亡的确是一种生命力的熄灭,是内在能力的干涸。因此,可以设想,死亡更无希望。我们可以从一种偶然的昏迷中苏醒,但怎么能从完全的枯竭中复活呢?”〔177〕可见,无论是乐观主义的理想设置,还是它的不朽设置,都不合乎生命的价值原则。
居友接着分析了所谓悲观主义假设。他认为:“悲观主义在道德价值上也常常优于夸张的乐观主义”,因为,“它并不总是束缚着趋向进步的努力,如果能在黑暗中清楚地观察一切,有时候比在彩色中观察一切更有用些”。也就是说,能够正视痛苦现实的悲观论也比沉溺于幻梦之中的乐观主义要高明得多。居友指出:“悲观主义可能是一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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