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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铁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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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国王还任命了一大批自己的官员担任警察局长(kotwal),负责监察地方事务。

卡兰塔的职责可不是为民请命。他们要收缴税款,在自己的辖区内推行国王那一套严苛的教法;报告他们听到的反政府言论、对抗王权的行为、可疑的活动迹象,无论他们发现了什么,都必须向所在区域的警察局长一五一十地报告。从本质上说,卡兰塔实际在为阿卜杜尔·拉赫曼的情报系统添砖加瓦。

卡兰塔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在于记录辖区内居民的详细信息,居民的姓名、身份、住址和财产等,他们都要心里有数。每个阿富汗人都得到了一张编号的身份牌,上面详细记录了他们的信息。没有官方许可,臣民不能随意离开家乡。签发旅行许可证正是卡兰塔的权力。当然,没有警察局长的批准,卡兰塔即便发出许可证,最后也会沦为一张废纸。

卡兰塔的工资是由政府发放的,埃米尔对其兼施“胡萝卜+大棒”的双重手段。卡兰塔因为工作得力而得到奖励,也就是胡萝卜;但是,如果没有完成任务,或者有意包庇谋反的邻居或亲戚,国王便会举起惩戒的大棒,让他们丢掉身家性命。

埃米尔给每位卡兰塔、警察局长都定了“指标”。在指标的压力下,他们需要按时定量举报逃税分子、骗子、盗贼、杀人犯,以及各种各样的违法者。如果没有完成指标,国王可不会因此觉得那个地区政通人和、治安良好;相反,只能说明官员渎职怠工,其薪金将会遭到罚没。如果辖区内发生劫案,而案犯又没能按时缉拿归案,那么官员必须自掏腰包,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警察局长的日子也不好过。如果有人在纳税上作弊却没有发现,警察局长就会遭到惩罚,至少他们需以薪水相抵。当然,更多的事务官无法拿钱赎罪,只能乖乖地去蹲监狱。敢谤议国王的人一旦落网,通常会落得两种下场:要么被处以割舌酷刑,要么把嘴巴用针线缝上。对待那些谋逆者,国王会把他们关进铁制的囚笼,吊在路边示众,直至饿死。同样的惩罚,有时也会施加到劫匪或其他犯人的身上。严刑峻法之下,阿卜杜尔·拉赫曼也有了吹嘘的底气。他曾向来访的英国使节表示:贵国的犯罪率实在太高,相较而言,阿富汗简直是个升平世界。[9]在他统治期间,这可能是真的。

犯下重罪的人,往往会遭受极其严酷的刑罚,比如,国王会把谋逆者绑在炮口上,活活把人炮轰成碎片。(在这方面,阿卜杜尔·拉赫曼并不算先驱。英国殖民者早已利用类似的办法,惩治那些反抗的印度士兵。)粉身碎骨的可怕场面叫人头皮发麻,遭此厄运的人会很快倒毙。阿卜杜尔·拉赫曼的另一项发明,更为残忍恐怖。一种名为“黑井”(Siah Chah)的酷刑到底是怎样的,还是留待各位读者自行去想象吧。

埃米尔遇到的另一个难以打破的阶层,是毛拉和其他神职人员。同样地,这个阶层的权力来自社会共识、习惯和传统。阿卜杜尔·拉赫曼没法通过破坏他们的组织来制服他们,因为他们并无组织可言;他也不能捣毁他们的总部、抓捕他们的领导人,因为他们并不效力于特定的机构,更没有领袖。所以,他用另一种方式打击他们,即向他们支付薪金。

并不是每一个自称毛拉的人都能得到国王的薪酬。只有那些按规矩行事,并让警察局长相信他们忠诚的人才会得到薪水。阿卜杜尔·拉赫曼的这笔钱,大多数毛拉都选择接受。他们实在没有理由反对国王:他不反对伊斯兰教,从未推动任何有违阿富汗文化的社会变革。事实上,国王宣称自己比任何人都更虔诚和正统。面对这样一位王者,毛拉们怎么会反对呢?

一旦他们开始依靠政府的钱生活,国王便拥有了他们。他可以施加条件,而他确实也这样做了。他要求毛拉必须证明他们真正了解自己的宗教(这个要求相当合理)。国王特地派出一支考核队伍到全国巡查,考核各地毛拉的知识水平。相关的试题由国王和高级神学家设计。结果是,近九成的毛拉都吃了瘪。当然,阿富汗人的宗教观本来就很独特。他们的伊斯兰信仰中,掺杂了不少传统立法、乡规民约和传统习俗,即便他们能够阅读,可供阅读的书籍也少得可怜。

在证明毛拉的无知之后,埃米尔颁布了一项规定:毛拉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担任神职。没有许可证的毛拉无法得到工资,敢无证上岗的毛拉会遭到严惩。然而,出于对子民的同情,对上帝意愿的崇敬,埃米尔建立宗教学校,人们可以在那里学习所需的知识,以便为考试做好准备;此外,国王还在喀布尔开办神学院并亲任督学,学生无须参加考试,只要完成学业便可拿到执照。阿富汗以外的一些著名伊斯兰大学的文凭也被接受为宗教能力的证明。

全国的毛拉被阿卜杜尔·拉赫曼管得服服帖帖,卡兹和穆夫提也得服从国王的差遣。阿卜杜尔·拉赫曼特意提拔了一名宗教法官进入内阁。此人掌管阿富汗的教法事务,其权威凌驾于所有卡兹之上。同时,埃米尔还组织学者对伊斯兰各派法理学进行研究和整理。逊尼派穆斯林承认四种学派的法理学,也就是四种不同的教法解释,并认为他们都是正统的。虽然其原则上相似,但在细节上则千差万别。委员会审议多时,最终决定尊奉哈纳斐派(Hanafi)作为国家的立法基础。于是,阿富汗有了一套国家法律。哈纳斐派之外的派别从此失去了对教法的解释权。

当然,不是每个神职人员都乐于顺应王权。但是,反抗的人不是被迫出走他国,就是锒铛入狱。横遭虐待、死于非命的例子也不少见。埃米尔虽对神职人员多有弹压,却仍然宣称自己是信仰的捍卫者,他甚至以“最忠诚的穆斯林”自居。如此一来,他才可以把“胸怀异志”和“背弃信仰”的帽子扣在反对者的头上。毕竟,有哪位忠于真主的毛拉会忤逆他这位无比虔诚的君主呢?

埃米尔的制度有赖于数量庞大的政府雇员,他们都拿着薪水:士兵、毛拉、探子、卡兰塔、警察局长、省长和地方官员,还有喀布尔那帮“王的男孩”。因而,阿卜杜尔·拉赫曼对于钱财的渴望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位前任国王。阿富汗人身上的苛捐杂税又因此沉重了几分。除土地税、牲畜税之外,还有树木税、种植税和收获税、所得税和营业税、贸易税和旅行税。商业活动也逃不过税收,不但卖家需要按时交税,买家也得承受同等负担。新婚夫妇必须小心,因为埃米尔设立了婚姻税;如果你死了,嗯,这也是征税的,这笔钱落到了你的家人身上。一切都能成为国王榨取金钱的由头。待到统治末年,阿卜杜尔·拉赫曼的税收收入,几乎达到了希尔·阿里的四倍。

国王需索无度,手下自然要尽力征缴。卡兰塔、警察局长、乡村执法者、探子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此才能确保每个人缴纳他们“所欠”的税款。阿卜杜尔·拉赫曼担心,其手下很可能和百姓勾结欺骗他。于是,他组建了一个间谍网络来监视他的间谍们。国王的特务人数众多,报备的事务也从来不少。因为无论国王的手段多么强硬,总是有人选择揭竿而起,毕竟他们是阿富汗人。

特务不过是政务部这个恐怖体系的一部分。内政大臣米尔·苏尔坦专门负责夜间抓捕。每到晚上,大家都担心苏尔坦及其手下会突然“造访”。谁会成为苏尔坦的目标?没人知道。有哪些人已经沦为内政部的阶下囚?同样无人知晓。他们获罪的原因、入狱后的命运,更是一个未解之谜。人们发现,身边总有面孔不断消失,总有熟人落得没籍除名、不知所终的境地。

终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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