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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熊与狮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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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经文,兰吉特·辛格骄傲地拿出那颗“光之山”请布尔内斯一同品鉴。按照布尔内斯的说法,钻石“足有半个鸡蛋大小”。[4]

继续旅程的布尔内斯等人转道西北,来到白沙瓦。此地的大部分居民都是普什图人。[5]城市虽在兰吉特·辛格的统治下,总督却由多斯特·穆罕默德的兄弟苏尔坦·穆罕默德(Sultan Mohammed)担任。这位普什图领主亲临城门迎接布尔内斯一行,布尔内斯记得,主人的衬衫裁剪得体,还衬着孔雀的翎毛。

布尔内斯本以为苏尔坦性情可能相当怪诞,没想到白沙瓦的这位头号人物举止得体、有教养,简直就是一位绅士。那天,布尔内斯和他的朋友们得到了和这位杜兰尼酋长共进晚餐的机会。菜品是酸汤炖羊羔、烤米饼配柑橘片以及蜜饯、鲜果和果子露的甜食。布尔内斯觉得,阿富汗人善于交际、见多识广、幽默风趣,而且他们对人毫无偏见。苏尔坦·穆罕默德多次提到欧洲,而且没有任何恶意,他表示,“每个国家都各有风俗”。[6]布尔内斯注意到,白沙瓦领主就在自己的城市里自由地走动,没有警卫,他的身边只有亲戚与仆役,他们之间似乎没有地位上的尊卑之别。

离开白沙瓦,布尔内斯一行继续沿着喀布尔河行进。1831年4月底,他们来到了多斯特·穆罕默德的首都。布尔内斯说,这座城市异常熙攘和喧嚣。下午如果两个人肩并肩走在大街上,必须大声说话才能让对方听到。喀布尔河把城市一分为二,河畔布满了各种各样的林荫树。城中果园数不胜数,空气中弥漫着果子的芬芳,是桑葚、杏、梨和榅桲的味道。喀布尔的风气虽然还算开放,但并没有酒精。曾经沉溺杯中物的多斯特·穆罕默德早已“改过自新”,他下令彻底禁绝了酒精饮料。城中的亚美尼亚人和犹太人现在离开了,他们大多以酿酒、卖酒为生,多斯特·穆罕默德的酒精禁令剥夺了他们的生计。

多斯特·穆罕默德设宴款待了布尔内斯。宴会地点陈设朴素、干净整洁,唯一的装饰是一条华美的地毯。[7]几人席地而坐,用手抓食。布尔内斯发现,阿富汗的埃米尔虽然少言寡语,但让人印象深刻。他向客人提出的那些问题充满了智慧:欧洲有几位君主?关系如何?英国政府如何征税、募兵?埃米尔从布尔内斯那里了解到,英属印度的部队当中征召了不少当地人作为步兵。国王又问他们是否对喀布尔也有类似的企图,英国产品的价格为何如此低廉。布尔内斯向他介绍了蒸汽机,多斯特·穆罕默德对此非常感兴趣。

布尔内斯似乎很得主人欢心。这也难怪,布尔内斯是个热情、聪慧、迷人的年轻人,而且能说一口流利的印地语和波斯语。布尔内斯不但通晓当地语言,还读过阿拉伯语写成的苏菲派诗作。布尔内斯的访问,可能有助于阿富汗与英国开启一段亲善关系,至少多斯特·穆罕默德觉得两国可以和平相处。

布尔内斯出版了一本有关他伟大冒险的书,这本书在伦敦畅销一时,布尔内斯也成了城中的风云人物。达官贵人纷纷发来邀请函,请他去府上赴宴畅谈。交际场合中,布尔内斯总喜欢戴上头巾,穿着各种东方式样的服装。因此,大家都叫他“布哈拉来的布尔内斯”。他的另一个雅号则是“东方的伊斯坎德尔”。“伊斯坎德尔”(Iskander)是波斯语中对希腊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的称呼。毕竟,布尔内斯去到的地方是如此偏远,难得一见,难怪英国公众对此表示惊奇。

当然,也有好些人对那些地方并不陌生。布尔内斯足迹所至之地,他们也曾去过,他们甚至就一直住在那里。他们感兴趣的异国风情来自布尔内斯本人,而且,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地处“偏僻”。要知道,巴尔赫、布哈拉、撒马尔罕、塔什干等北部城市,都曾是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商路荒废之前,这里曾是世界上最为繁忙的贸易通道,是连接中国、欧洲及印度的枢纽。那时候,这些城市的居民常常奔赴印度寻求商机。当然,作为一个穆斯林聚居地,踏上麦加朝圣之路的人同样很多。总之,他们并非闭塞的蛮夷,反倒是欧洲,似乎很少有人踏足。世界上如果真有一个遥远而充满异国情调的地方,恐怕就在那里!

多斯特·穆罕默德和兰吉特·辛格曾经数次兵戎相见。多斯特·穆罕默德一心想通过战争夺回白沙瓦。征战中,他虽未尝败绩,但是也没有取胜。白沙瓦仍在锡克人的掌控之中。为了打破僵局,多斯特·穆罕默德自觉需要一点外力相助。于是,他开始环顾周边寻觅盟友。

很快,他就有了两个选择。这两个选择似乎同样可行,但也都暗藏危机。其中一个选择是统治印度次大陆的英属印度。英国何以统治印度?多斯特·穆罕默德并不清楚。他只知道,英国本土远在万里之外,而且驻印英军人数也不算太多——不,应该说英国只派出了几个军人,其中大多数还是军官,士兵基本来自印度本土。事实上,英国在印度有两支这样的部队:其中一支直接听命于英女王,被称为“女王部队”(多斯特·穆罕默德不免吃惊,大不列颠的君主竟然是个女人!);另一支军队则受东印度公司差遣。东印度公司是英国渗透印度次大陆的开路先锋,这组人马被称作“约翰军团”。虽然各为其主,两支军队却又经常合作。英国军队中,九成以上都是印度人,但是英国人却控制了印度。这无疑是一种新的力量,但没人知道它的运行奥秘和组织结构,只知道它规模庞大、战力过人。

另一个选择是与俄国结盟。多斯特·穆罕默德知道,俄罗斯的国王叫作沙皇。和英国一样,他的国都遥在远方。但即便如此,他的势力仍能扩张到中亚,他的部队跨越千里,就驻扎在阿富汗的北疆之外。沙俄军队跨越高加索,已经征服了阿塞拜疆。他们还穿过里海,抵达了咸海沿岸,沙皇的军队越来越近了。事实上,沙俄军队甚至为波斯国王效力,袭击了阿富汗控制的赫拉特,那次攻击失败了,但它让多斯特·穆罕默德认识到了俄国人的实力。于是,他又有了一个潜在伙伴。

与沙俄结盟,无疑是与虎谋皮。沙皇军队可能是个好帮手,但就怕他们到时候太过投入。不过,转而向英国求助,也有同样的风险。于是,多斯特·穆罕默德想到了第三条出路:用一种力量对抗另一种力量,利用一方的势力把另一方驱逐出阿富汗的领土。但如此一来,又有谁能帮他收复白沙瓦,他又将如何重建艾哈迈德·沙阿的帝国呢?

思来想去,多斯特·穆罕默德较为倾向英国人。尽管英、俄两国兵力雄厚,也都存在反噬的可能,不过,国王觉得英国人似乎没有那么热衷于扩张。而且,那个叫亚历山大·布尔内斯的苏格兰年轻人,曾在1831年给多斯特·穆罕默德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此外,英属印度总督奥克兰勋爵(Lord Aukland)曾向多斯特大王发来亲笔信,相当直接地向他保证:“我的朋友……干涉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绝非女王政府所愿所为。”[8]虽然这封信是对阿富汗请兵求援、合力攻打兰吉特·辛格的拒绝,不过,多斯特·穆罕默德认为,既然英国政府无意干涉他国内政,那对阿富汗来说,英国会是个可靠的盟友。

1837年的一天,多斯特·穆罕默德收获了一则好消息:奥克兰勋爵派出的一支贸易使团行将抵达喀布尔,为首的正是亚历山大·布尔内斯!国王对客人表示欢迎,并盛情款待了布尔内斯一行。那一次,排场极为奢华。阿富汗方面为了尽到地主之谊,真是费尽了心思。表面上,布尔内斯此行是为东印度公司寻找商机。因此,他没有权力谈判任何形式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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