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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论基础。它是一种博大而深沉的人学价值追求,渴望并进行了对超验自我学(transzendentale egologie)的构成性解释,力图以主体性意识去照亮和显现一切自然的存在和人间的生活世界,期待着达到人性化哲学与哲学人性化的本质统一。
胡塞尔说:“现象学是一般的本质学说”〔27〕。“它标志着一门科学,一种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但现象学同时并且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典型哲学的思维态度和典型哲学的方法。”〔28〕现象学首先是一门关于一般本质的学说,这意味着它必须超脱于经验科学和各种经验实在论与相对主义哲学。胡塞尔批判地反省了19世纪后期所盛行的几种哲学流派,如经验论和逻辑心理主义、历史主义(黑格尔、狄尔泰)和“世界观哲学”(Weltanschuung Philosophie)等等,认为它们都放弃了对绝对明晰性的哲学寻求,因而不可避免地要陷入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在胡塞尔看来,对形而上的“存在科学”之追求,永远是人类最崇高的理想,它隐含了人类普遍理性发展的“目的论”意义。从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理性哲学到笛卡尔的内在反省和康德的“理性批判”,无一不是对这种崇高哲学目的的追求。这种追求的最终结果,必定是一门“严密科学的哲学”的诞生,现象学即是“整个近代哲学秘而不宣的期待”,是这种“严密科学之哲学”追求的最高历史形态。
因此,现象学是使人类对绝对真理和永恒价值追求成为可能的伟大哲学。在被称之为胡塞尔现象学“宣言”的长篇论文《哲学是一门严密科学》中,胡塞尔庄严宣告:“哲学在最初就曾宣称过要成为一门严密科学;而且也宣称要成为一门能满足最崇高的伦理要求并从伦理—宗教观出发,使一种由纯粹理性规范所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的科学。”因此,“哲学就其历史目的来说,是一切科学中最伟大、最严密的科学。它真实地描绘出对纯粹绝对的认识之不朽要求(与此相联系的是纯粹与绝对的评价与意愿的要求)”〔29〕。由此可见,现象学不仅是一门具有严密科学品格的哲学,而且也是一切价值科学得以成立的理论基础。绝对真理与永恒价值的统一追求是哲学最原始的本义。
然则,要建立这种现象学哲学,必须满足这样几个基本条件:(1)它必须超越一切“自然的”科学态度,因为哲学是一门关于“最高存在”的学问之基础,否则,便无法为一切科学(包括价值科学)提供可能性真理基础。(2)它必须有“全新的思维度”和“全新的出发点”;或者说,它必须找到绝对自明的哲学“开端”,即无前提的哲学“阿基米德点”。(3)它必须拥有“一种全新的哲学方法”,这是前两个条件的根本保证。正是在此意义上,胡塞尔更多地把现象学视作一种全新的彻底的哲学方法,而“现象学的还原方法”(Die phänomenologische Reduktions Method),则是这种方法的“典型方法”所在。
何为“现象学还原”?这是理解胡塞尔整个现象学的关键性概念,也是我们洞穿胡塞尔现象学之伦理动机的入门口。对于这一方法,胡塞尔本人曾有多种解释。有时候,他借助古希腊怀疑论哲学家曾使用过的术语“停止判断”(epoché)来表达现象学还原的含义。“epoché”的原意是“排除……信仰”,或“停止判断”。有时候则把它形象地称之为“加括弧”(bracketing),意即对已有的一切存而不论。在《现象学的观念》一书中,他谈到:“现象学还原就是说:所有超越之物(没有内在地给予我的东西)都必须给予无效的标志,即:它们的存在,它们的有效性不能作为存在和有效性本身,至多只能作为有效性现象。”〔30〕这一规定可以作为胡塞尔对现象学还原所做的最一般性定义。具体地说,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即是从一切已有的和现存的东西返回纯粹的或超验的意识领域,亦即停止对一切经验现象存在和既定观念做出判断,返璞归真——复归于纯粹意识和纯粹自我。它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对存在加括弧,从自然经验事实(世界)超向绝对本质,此谓之“本质的还原”(eidetic reduktion)。换言之,把现有经验存在(自然、世界、科学等)和个体心理经验通通悬搁起来,存而不论,以返归先验本质领域,求得绝对自明的哲学始端。其二是对历史加括弧,即排除各种传统的认识观念和信仰,以显露出超验意识和超验主观性领域,此谓之“超验现象学还原”(transzendatale phänomenologische reduktion)。总之,现象学还原就是“同关于客观世界的一切观点”实现“普遍的决裂”,“通过这种方法论,我理解了我的自我本身及其意识生活”〔31〕。
不难看出,从胡塞尔对现象学的界定到现象学方法的确立,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这就是通过现象学还原方法,使哲学从相对的经验主义状态超向本质的、纯粹的超验意识领域,这种超向的目的恰恰是建立一种严密科学之哲学,打开通向纯粹意识自我的主体性大门。而建立这种哲学的理论动机不独是为了一种哲学真理的严密性和绝对性,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人类崇高伦理要求之目的,使哲学还原其本真意义——即柏拉图、康德式的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相统一的哲学意义。所以,胡塞尔又说:“理性的一般现象学还必须为评价和价值的相互关系解决类似的问题。”换句话说,现象学追求的不仅是绝对的理论理性,而且也包括崇高的价值理性,或者毋宁说是两个方面的统一真理。这就是胡塞尔现象学首先给我们展现的真理意义和价值意义。
10.2.3 自我学构成
经过现象学还原,既定的一切都被排除了,余下的只是一个先验的意识领域,这即是“现象学的剩余”。正是在这个纯化了的超验意识领域,胡塞尔进而展开了他以超验自我为核心的自我学意识构成理论。
胡塞尔认为,在纯粹的或超验的意识领域,呈现出由“自我”(ego)→“我思”(cogito)→“我思对象”(cogitata)的构成性(动态)图景;或者是“自我”(ego)→“意识作用”(noesis)→“意识对象”(noema)的三步结构。在这里,自我不是经验的自我,而是通过现象还原后的超验自我。胡塞尔说:“通过现象学的停止判断,我把我的自然人性的自我以及我的心灵生活——我的心理学的自我经验领域——还原为我的超验现象学的自我,即超验现象学的自我经验领域。”〔32〕胡塞尔批评了笛卡尔混淆经验自我与超验自我的做法,使自我“还原”成一种超经验的纯意识自我〔33〕,这个自我是纯粹意识领域中最本质的核心,一如莱布尼茨的“单子”(monad)那样绝对自律。〔34〕同时,它又是意识之构成性的始源,一切意义和价值均由此引出。
超验自我通过自身的构成性意识,形成主观性的我思,这便是意识作用,并通过意向(intention)的作用而构成意识对象或我思对象。超验自我是一切意识的“光源”,意识作用或意向性(inten-tionalität)则是它向外投射的光束,是这种意识之光的照耀,使外在的客观世界得以照亮,显露于我思的意识之中。或者说,一切客观存在都因为超验自我的纯粹意识构成性作用才显出意义。胡塞尔说:“客观世界,即为我而存在的世界,总是而且将来也永久会为我而存在的世界,它仅仅因为我才会存在的世界——这一世界及其全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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