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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为谁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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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访中,有人会问我:“村上先生您写小说时,心中设想的是什么样的读者呢?”每次我都颇感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我本来就没有专门为了谁写小说的意识,现在也仍然没有。
为自己而写,我觉得这在某种意义上倒是真话。尤其是深更半夜在厨房餐桌边写第一部小说《且听风吟》时,我压根儿没想到它会进入一般读者的视野——真的。大体说来,我仅仅是意识到自己会“变得心情舒畅”而写小说的。把一些存在于心中的意象,运用自己称心满意、妥帖得当的词句描述出来,再把这些词句巧妙地搭配起来,化为文章的形式……脑袋里全是这种东西。总而言之,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读这本小说(似的东西)?这些人究竟会不会对我写的东西产生共鸣?这其中隐含着什么样的文学信息?像这类麻烦的问题根本就没有力气去思考,而且也没有思考的必要。毫不拖泥带水,或者说非常单纯。
而且其中大概还有“自我疗愈”的意义。因为一切创作行为中或多或少都包含着修正自我的意图。通过将自己相对化,也就是将自己的灵魂嵌入和现在不同的外形,去消解或升华生存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种种矛盾、错位与扭曲。而且顺利的话,还要与读者共同分享这种作用。我并没有具体地意识到这一点,但那时心中或许在本能地寻求这种自我净化作用,所以才极其自然地想写小说。
然而那部作品获得了文艺杂志新人奖,成书出版后卖得还算不错,成了话题,我姑且算是站到了名为“小说家”的位置上,也不得不硬着头皮意识到“读者”的存在。毕竟自己写的东西变成了书摆在书店的货架上,而且我的名字被堂而皇之地印上了封面,让不少人拿在手中翻看,因此写起来免不了有点神经紧张。话虽如此,我却觉得“为了自己享受而写作”的姿态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要自己写得心情愉悦,想必也同样有读者读起来感到开心吧。人数或许不会太多,但那也无所谓,是不是?假如与这些人心心相通,也算是如愿以偿了吧?
继《且听风吟》之后,《1973年的弹子球》及短篇小说集《去中国的小船》《袋鼠佳日》这些作品,大多是以这种自然而乐观的,抑或说十分轻松的姿态写成的。当时我还拥有一份职业(本职),靠那份收入生活得还算可以。小说嘛,说来不过是当作“业余爱好”,在闲下来的时候写写而已。
有一位声名显赫的文艺批评家(已经过世了),曾严厉批评我的第一本小说《且听风吟》:“如果诸位以为这种水平的东西就是文学,那可就令人尴尬了。”看到这条评论,我老老实实地以为:“嗯,大概也会有这样的意见吧。”尽管受到如此评价,倒也没有心生反感,更没有怒火中烧。此人与我对所谓“文学”的理解,应该从一开始就截然不同。一部小说思想上如何啦,社会作用如何啦,是先锋还是后卫啦,是否属于纯文学啦,这种问题我压根儿就没考虑过。我是从类似“只要写起来开心不就得了嘛”的姿态开始写作的,彼此从根源上就产生了分歧。《且听风吟》里,虚构了一位叫德雷克·哈特费尔德的作家,他有一部题为《心情愉悦有何不好》的小说,那正是当时盘踞在我大脑正中央的想法。心情愉悦有何不好?
如今想想,那真是一个单纯或者说十分粗暴的想法,不过当时我还很年轻(三十岁刚出头),再加上刚刚经历过学生运动的浪潮,因为这样一种时代背景,反抗精神不免有些旺盛,因此还维持着那种堪称“反命题”式的责无旁贷的姿态,喜欢顶撞权威、反抗权势。尽管不无狂妄自大、稚气十足之处,但回首往事,我觉得从结果来看却是好事。
这样的姿态徐徐呈现出变化,是始于写《寻羊冒险记》(一九八二年)的时候。我心中也大致明白,就这么一成不变地死守着“心情愉悦有何不好”的写法,作为职业作家只怕终将钻进死胡同。就算读者眼下把这种小说风格视为“崭新的东西”,表示理解和喜欢,但如果叫人家整天读一模一样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感到腻烦。“哟,又是这玩意儿。”注定会变成这种状态。当然,连身为作者的我也会感到腻烦的。
况且我并不是想写这种风格的小说才写的,只是还不具备足够的写作技巧去正面叫板和挑战长篇小说,姑且只能采取这种类似“装腔作势”的写法,才写这种类型的东西。碰巧这种“装腔作势”显得新奇又新鲜而已。可是对我来说,既然好不容易当上了小说家,当然想写写更深刻大气一点的小说。虽说是“更深刻大气”,但并不等于那种在文艺上毕恭毕敬的小说、那种显而易见属于主流的文学。我想写那种写起来让自己心情舒畅,同时又具有正面突破能力的小说。不单是把内心的意象零碎而生动地化为文字,还要把灵感和意识更加综合、更加立体地升华为文章——我渐渐开始这样想。
在那前一年,我读了村上龙的长篇小说《寄物柜里的婴孩》,十分佩服:“写得真好!”然而那是只有村上龙才能写出来的作品。我还读过中上健次的几部长篇小说,也深感佩服。可那也是唯独中上先生才能写出来的东西。每一部都和我想写的不一样。理所当然,我只能自己去开拓独特的道路。只能将这些先行登台的作品中蕴含的力量作为具体例证放在心上,把只有我才能写出来的作品坚持写下去。
我为了回答这个命题,开始执笔写《寻羊冒险记》。我的基本构想是尽量不让现有的文体变得笨重,不损害“心情的愉悦”(换言之就是不被“纯文学”的装置俘虏),让小说本身变得深刻、厚重起来。为此就必须积极导入故事这个框架。在我看来,这一点非常明确。而如果把故事当作重点,工作起来势必费时耗日,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在“本职”工作之余利用闲暇就能完成了。所以开始写《寻羊冒险记》之前,我卖掉了一直经营的小店,成了一个所谓的职业作家。当时,相比写作,当然还是小店的收入更高,但我仍然横下心来决定牺牲它。因为我想把生活全都集中到小说上,把自己拥有的时间全部用在写小说上。说得稍稍夸张些,就是“破釜沉舟”,无法再走回头路了。
周围的人几乎全体反对:“还是别这样贸然行事呀。”小店的生意大有起色,正逐渐兴隆起来,收入也稳定下来了,此刻转手岂不太可惜了。不如将小店托付给别人经营,自己去写小说,岂不更好?想必大家都不认为我单靠写小说能吃饱饭吧。不过我没有犹豫不决。我一直有一种脾气:“做一件事,倘若不全力以赴、一拼到底,便心情不爽。”性格使然,大概没法“把小店随便托付给别人”。这是人生的紧要关头,得当机立断、痛下决心。哪怕一次也行,总之我想拼尽全力试试写小说,如果不成功,那也没办法,从头再来不就行了。我卖掉了小店,为了能全神贯注地写作长篇小说,搬出东京的住所,远远离开都市,过起了早睡早起的生活。又为了维持体力坚持每天跑步。就这样,我毅然决然地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或许就是从那时开始,我不得不清晰地意识到读者的存在了。不过那具体是怎样的读者,我却没有多想,因为也没有冥思苦想的必要。那时候我正三十出头,不管怎么想,看我写的东西的不外乎同龄人,要不就是更年轻的一代,也就是“年轻男女们”。当时的我是一个“新进青年作家”(用这样的词叫人有点难为情),支持我作品的显然是年轻一代的读者。至于他们是怎样的人、心里在想些什么,我无须去冥思苦想。身为作者的我与读者理所当然般合而为一。回首当日,那段时期大概是我这个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蜜月期”吧。
《寻羊冒险记》由于种种原因,受到了刊载的杂志《**像》编辑部相当的冷遇(我记得是这样),但幸运的是得到了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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