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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尔掏出刀子,切着面包片,我在一旁看着。他也许可以做我的哥哥,黝黑的直发,橄榄色皮肤,我们甚至有着同样的灰眼睛。但我们之间却并没有血缘关系,至少没有很近的血缘关系。多数在矿上干活的人在这些方面都很像。
妈妈和妹妹波丽姆长着浅色头发和蓝眼睛,这使她们与周围环境显得格格不入。确实如此。我妈妈的父母属于那些商人圈里的,他们在十二区比较好的地段开了家药铺,给那些官员、治安警以及“夹缝地带”的偶尔的买主供应货物。因为多数人付不起钱去看医生,所以药剂师就取而代之。我爸爸以前打猎时常采集些草药,卖给药店,再制成药剂,这样才与我妈妈认识的。妈妈一定很爱爸爸才情愿离家跟他一起来到“夹缝地带”的。在我的记忆中,她总是那么的高傲、冷漠,对家里的事甩手不管,眼看着她的孩子饿得骨瘦如柴,我因为爸爸的缘故而原谅了她。可说实在的,我不是那种喜欢原谅别人的人。
盖尔小心翼翼地在面包片上抹上羊奶酪,然后放上一片罗勒叶子,我在一旁把黑莓上的灌木拨开。我们又重新坐回隐蔽的岩石上,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峡谷却不会被人发现。夏日的峡谷生机盎然,到处是鲜嫩欲滴的绿色植物,鱼儿在水中闪着波波的鳞光,湛蓝的天空晴朗无云,时而有一阵微风吹过。我们的食物真是太棒了,奶酪渗透到热面包里,草莓在我们口中爆裂,这要是真正的假期就太完美了。如果一整天我都可以和盖尔一起在山中徜徉,四处找寻我们的晚饭那该多好……可是,到了下午两点,我们必须站到广场等候点名。
“说实话,咱们能办到。”盖尔不动声色地说,
“什么?”我问。
“离开十二区。逃跑。住在林子里,就你和我,咱们能行。”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这想法太荒谬了。
“我们要没这么多孩子就好了。”他快速加了一句。
当然,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那么多“孩子”,可是也一样。盖尔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有波丽姆,也许还可以算上妈妈,要是没有我们他们可怎么过活呢?谁给他们找吃的,去填饱肚子。现在,即使我俩整日在外打食,也不得不在夜晚趁黑去换点猪油、鞋带或羊毛衣服;也有的夜晚,我们在肚子饿得咕咕叫时睡去。
“我永远都不想要孩子。”我说。
“要是不住这儿,我会要的。”盖尔说。
“可你现在住在这儿。”我说,有些恼火。
“算了,不说了。”他急促地说。
我们俩说的话太离谱了。离开十二区?我怎么能离开波丽姆,这世上我唯一爱着的人。盖尔的心也都扑在他家人的身上。我们不可能离开。可为什么盖尔兄弟还这么说?可……可……即使我们真的离开十二区,这些要孩子的鬼话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和盖尔之间无任何浪漫可言。初次见面时,我还是一个瘦巴巴的十二岁的孩子,尽管他只比我大两岁,可他看上去已像个大人。我们以前做生意时明争暗斗,时间长了,才成为互助的好友。再说了,盖尔如果想要孩子,找个老婆也不在话下。他英俊漂亮,身体强壮,对矿上的活也得心应手。每次他从学校经过时,女孩子们都会悄悄议论他,看得出她们也很喜欢他。这事还真让我挺妒忌,当然不是出于人们想象中的原因,而是因为好猎手很难找得到。
“现在你想干什么?”我问。我们可以打猎、捕鱼或采摘。
“咱们在湖里捕鱼吧。咱们今天晚上弄点好吃的。”他说道。
就在今晚,收获节仪式之后,每个人都会庆祝一番,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自己的孩子又在一年中幸免了。但至少两个家庭仍会门窗紧闭,他们盘算着如何熬过随后到来的痛苦的数周。
我们干得还不错。那些凶猛的食肉动物懒得理睬我们,因为对它们而言,美味的猎物唾手可得。接近中午,我们抓到十二条鱼,摘了一袋野菜,最棒的是,还有一夸脱草莓。几年前我发现了一条路径,盖尔又在附近用网子布设了陷阱,野生动物也就不会打扰我们了。
在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些铁架子,我们在那里荡秋千。这里曾是用来储煤的仓库,现在成了黑市。后来人们用更好的办法把煤直接从矿上运到车站,这个地方也就只剩下铁架子。收获季节,大多数生意这个时候已经结束了,可黑市的买卖还相当热火。我们很轻易就出手了六条鱼,换来好吃的面包,另两条换了盐。格雷西·塞,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女人,经常用大壶盛了热汤来卖。她从我们这儿换走了一半野菜,我们从她那儿换了两大块蜡。跟别人做生意比跟她做略微划算些,可她是唯一总从我们这里买野狗肉的人。我们并非故意捕杀野狗,只是偶尔被野狗袭击时才捕杀一两只,这也合乎情理,不管怎么说,肉就是肉。“狗肉一下锅,我就管它叫牛肉。”格雷西·塞一边说着,一边眨一下眼睛。“夹缝地带”的人,在闻到香喷喷的狗肉时,没一个人能把鼻子挪开。可那些治安警就比较挑剔。
做完黑市的交易,我们去市长家后门,打算卖掉剩下的那半草莓,他特别喜欢草莓而且付得起钱,这点我们都知道。市长的女儿马奇为我们打开门。她在学校和我是同一年级。因为是市长的女儿,人们会觉得她肯定是个势利眼,不过还好,她只不过是谨言慎行,不大与人交往,这点与我很相像。因为我们俩都没什么朋友,所以在学校时倒常能在一起,吃饭时一起、集会时相邻而坐、做体育运动时还是搭档。我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这正适合我们俩的性格。
今天她已经换掉了单调的校服,穿上了一条昂贵的白裙子,金黄的头发也用粉色的丝带扎起来。嗯,这是在收获节仪式上穿的漂亮衣服。
“裙子挺漂亮。”盖尔说道。
马奇立刻瞟了他一眼,看看是真心的夸赞还是在讽刺她。这裙子确实漂亮,可一般的时候她肯定不会穿。刚才她紧闭双唇,此时却露出了微笑。“如果我要去凯匹特,我得打扮漂亮点,不是吗?”
现在却轮到盖尔露出了一脸的迷惑,她说的是真的吗?还是故意糊弄他?我猜是第二种可能。
“你才不会去凯匹特呢。”盖尔冷冷地说。
说着,他的目光落在了马奇裙子上一个小小的圆形别针上,是真金的,手工制作,很精致,这颗别针够一家人吃好几个月的。“你在收获记录上登记了几次?五次?我十二岁时就登记了六次。”
“那不是她的错。”我说。
“是的,谁也没错,事情原本就这样。”盖尔说。
马奇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她把买草莓的钱放在我手里,“祝你好运,凯特尼斯”。
“你也是。”说着,门被关上了。
我们在回“夹缝地带”的路上一声不吭。我不喜欢盖尔挖苦马奇,可,当然他说得也没错。收获制度不公平,穷人总得的最少。按规定,任何人到了十二岁就有收获的权利。那一年,名字被登记一次,到了十三岁,就登记两次,依此类推,直到十八岁,就到了连续登记七年的最后一年,整个帕纳姆国的十二个区都是如此。
可问题是,像我们这样挨饿的穷人,名字允许登记多次以换取食品券,一张食品券换取的食物相当于歉收年分配的谷物和油,每个家人也都可以这么做。所以到了十二岁,迫不得已,我的名字已经登记了四次,第一次,是必须登记,另外三次,为我、波丽姆和妈妈得到了三张食品券。事实上,我们每年都得这么干,而登记是累计的。所以现在到了十六岁,我的名字已经被登记了二十次。而盖尔,在十八岁上,已经独自养活五口之家达七年时间,他的名字已经被登记了四十二次。所以不难看出为什么像马奇这样永远不必冒险去领食品券的人会让他生气。和住在“夹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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